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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司法局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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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司法局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打算

 

一、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1、在全区农村推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制定出台了我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已成功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四期,培训骨干600余名。同时各乡镇多措并举,频出实招,扎实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有效提升了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一是高位推动,统筹规划谋新篇。农村“法律明白人”是开展农村法治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对象,是实现乡村自治、提升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基层力量。赣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821日,区委书记胡晓平同志主持召开法治赣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相关文稿,研究部署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张景霖同志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等相关预算经费。区法建办全程调度指挥,就农村“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考核、使用管理等作出安排部署,同时,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普法督导、法治建设、综治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及高质量发展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是立足基层,科学编订培训教材。从农村实际出发,严格按照“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要求和标准,精心编印了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实用可行的《赣州市赣县区农村“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读本》作为培训教材,共发放法律知识读本3万多本,做到人手一册,妇孺皆知。

三是从严把关,用心遴选培养对象。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原则上由村(社区)支书、村(社区)主任、调委会主任或妇联主席担任,并吸取在当地群众有一定威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同志、老教师、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等参加,确保到今年底,全区各行政村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达2名以上,20%以上农户家庭有“法律明白人”。

四是精选讲师,确保培训实效。为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赣县区精心选派培训讲师,由精修法律专业、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多年从事法律实务的区政府法律顾问或一线法务人员组成,集中讲授交通肇事、医疗纠纷、民间借贷等农村法律常识,通过阐述亲自承办的案件开展“以案释法”,以及人民调解应把握的一些原则和注意事项,讲课生动,精彩纷呈,学员全神贯注,课堂氛围热烈,互动频繁,课下更有学员热心好学,邀请讲师解答疑惑。

五是智能搭台,实时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赣县区分片区乡镇建立了农村“法律明白人”交流群4个,活跃群友达1000余人,及时推送普法动态、法治资讯、案例释法等涉民生法治宣传内容。在“赣县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链接端口,依托中国法律服务网,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自行开展智能法律咨询活动,及时解决群众的法律需求。

六是激励使用,做到有为有位。赣县区注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使用管理,引导其参加“乡风文明”行动,参与制定村规民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实现农村和谐自治,良好风尚蔚然成风。加强矛盾纠纷的日常动态排查,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坚持常态化调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实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区财政每年列支相应的矛盾纠纷调解奖补资金并专款专用,对成功调解且形成规范调解卷宗的矛盾纠纷案件实行奖补,截至今年8月份,已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099件。

2、推进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建设。

20182月,赣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确定为司法部全省首次唯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

一是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赣县区坚持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宗旨。在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柜台式便民服务窗口,只要当事人相关材料齐全,当天指派援助律师,使当事人当天来当天走,不再多跑路、多费口舌、多花费用。同时,推行了延时服务制度,当天能办的事情加班加点当天办完,尽量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力求让每一个求助者满意而归。法律援助人员还主动入企业、工地,上门宣讲法律知识,掌握农民工维权动态,主动化解群体上访或员工聚集苗头性事件。

二是努力开启“宣传+”模式。积极将法律援助宣传有机融入主题活动、志愿服务、传播媒体等,着力推动法律援助宣传纵深开展。“宣传+主题活动”。开展了“法治助扶贫、文明入乡风、关爱老年人、温暖农民工”、进军营、社区“以案释法”等主题活动以及进医院、学校、敬老院、乡村扶贫点等法治宣讲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宣传+志愿服务”。发挥QQ和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传播法律援助的优越性,广泛发动受援人志愿参与法律援助公益宣传,使受援人口口相传,形成诺骨牌效应,做到援助一人就等于培养一个法律援助宣传员。“宣传+传播媒体”。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

三是保护刑事被告人辩护扩大面。 97日,赣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由法律援助中心出庭提供辩护的残疾人贫困户巫某风失火罪一案,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赣县区人民法院采信了该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控辩双方关于被告人巫某风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并判处刑罚,同时适用缓刑的建议。该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巫某风犯有失火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赣县区着力推动司法改革,全力开创援调对接工作新局面,赣县区法律援助工作从全市倒数成功“逆袭”为全国示范。2018年,目前已经于市级(不含没统计到的)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06篇(次);顺利完成上级信息报送、案例编选、调查研究、理论文章、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和反馈等工作138篇。目前,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援案件539件,其中民事案件456件、刑事案件83件。已办结256件,其中刑事案件30件。民事诉讼的190件,仲裁49件,非诉调解的96件,残疾人的5件,扶贫对象的33件,农民工的349。今年任务数380件,己超额完成率达42%,调解结案21起,96。完成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399件。解决矛盾纠纷5起,化解涉信访、劳动部门案件3起,挽回经济190万余元。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建立以来上门服务9次,深受群众赞扬。目前,接待群众非法律援助事项300余人次。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水平,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下基层巡回服务活动,深入街道、乡镇、村居、社区等地,并延伸至企业、校园、部队、建筑工地、医院等单位,“零距离”“面对面”服务群众,在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入户走访过程中,开展法律援助巡回服务。今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1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36余人次,发放资料12800余份。正是在深入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中,赣县区司法局通过创新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强化政法机关服务意识,这将更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心让全区困难群众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打算

1、继续推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19年底,全区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

2、提高社会律师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要进一步充分利用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的培训力度,使法律援助受社会律师青睐,让社会律师甘愿奉献法律援助的政府民生工程,让社会贫困群体及时得到法律帮助,以使他们“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难题得到解决;更要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刻意识到法律援助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赣县、法治社会的重要工作,从而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社会律师信用考评机制,对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拖延了事,不服从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出现质量,存存过错和“怕慢假庸散”工作作风问题,应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并将信息发布区政府及区各单位,不得担任区内各单位企业法律顾问。建立强有力的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工作管理机制。

3、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根据《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应该强化经费保障。按照上级要求设县(市、区)人均 0.5 元标准严格执行,积极推动政府责任落实,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根据经费保障的实际情况,适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和值班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为此,应当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切实加以保障。具体操作办法可根据区人口、企业分布、财政收入状况、往年援助案件数量等因素核定法律援助经费。尽快解决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补贴,并加紧落实步伐,以满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和社会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日益的增长。

4、增加法律援助人员编制。为努力做好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的带动示范作用,建议加快设立区公职律师事务所, 并入区法律援助机构合署办公, 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根据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情况核定5-7名编制,纳入财政供养。按上级要求法律援助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和3人。允许公职律师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同时设定职责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办理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协助政府化解信访矛盾,开展普法宣传等。通过增加公职法律援助律师和公职律师,鼓励公职法律援助律师和公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并享受社会律师同等办案补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与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之间突出的供需矛盾。

5、推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功能,保证法律援助规定的落实。继续创新工作思路,发挥好区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彻底解决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问题。建议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建立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形成多种力量共同参与、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统筹协调群策群力的援助机制,把执法办案与帮扶弱势群体、保障民生结合起来,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使我区的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