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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骗子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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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工作,我也根本不想找工作,后面没钱用了,就想着还是骗别人这个办法来钱最快。开始就先聊家常获取信任,这么多人,一个一个聊过来呗,有人上当之后再深入聊下去。”

说这话的甘某,曾因犯诈骗罪于2022年9月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六千元。次年,还在缓刑期间的他却因再次诈骗,被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0年8月,居住在南通的顾某通过某交友平台添加了一个昵称为“苏洁”的女孩微信,“苏洁”自称在上大学,因家庭贫困在网上做兼职赚点生活费。顾某经常和她语音、视频聊天,“温柔懂事”的“苏洁”很快俘获了顾某的好感。

但让顾某感到不解的是,“苏洁”每次视频时只露半边脸,她对此解释:自己害羞,网上坏人多,不敢露全脸。顾某也没有多想,随着感情逐渐升温,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不久后,正在“热恋”中的顾某向“苏洁”表达了见面的想法,“苏洁”提出让“亲哥哥”陪同去顾某所在地见面。到了约定见面的日子,“苏洁”却“碰巧”发生了车祸,这令顾某心疼不已,立即转了3000元给对方垫上医药费。之后,“苏洁”又以各种理由向顾某“借钱”,顾某均有求必应。

渐渐地,顾某的存款所剩无几,“苏洁”见无“油水可榨”了,便以分手为由将顾某拉黑。蒙在鼓里的顾某多次联系“女友”无果,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急忙到公安机关报警。

2020年9月18日,公安机关对顾某被诈骗案立案侦查。经梳理,顾某在1个多月时间内竟向“苏洁”转账高达16万元。公安机关通过分析研判,发现被害人钱款流入谢某支付宝账户,再由谢某支付宝转入甘某支付宝账户,谢某、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因两人行迹隐秘,未能锁定两人相应位置,案件一直没有实质进展。

令顾某意想不到的是,2023年5月,换了马甲的“苏洁”再次加他为好友,试图再次从顾某身上骗取财物,警觉的顾某立刻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同年10月,公安机关将“苏洁”抓获归案。经查实,“苏洁”与甘某系同一人,且是男性。

收取诈骗钱款的持卡人谢某是谁?为什么在与顾某语音、视频中出现的形象是女性?经讯问,甘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原来,甘某和谢某是男女朋友关系。甘某将自己包装成在校女大学生“苏洁”,再添加男性网友以谈恋爱名义实施诈骗。

而为了让被害人更加确信自己的女性身份,甘某指使女友谢某配合语音、视频。受害人的钱款都转到了谢某的账户,甘某处心积虑地取了“苏洁”这个名字,也正是因为谢某名字中有个“洁”字,从而印证甘某的“可信度”。

此外,甘某还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富婆,发现“优质”男生后,会“放长线,钓大鱼”,先给对方买点东西,或者是给他发个红包,逐渐获取对方信任,再进行诈骗。

2024年1月19日,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甘某于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在社交软件上冒充女性假借恋爱名义取得被害人信任。期间,指使谢某(另案处理)注册社交账号、提供收款账户、与被害人语音、视频等,后编造没钱吃饭、家人生病住院、出车祸等事由,骗取顾某、陈某、吴某等共计36万余元。

2024年2月29日,经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海门区法院一审判决甘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撤销前罪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六千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

本案可以用八个字总结“始于恋爱、终于诈骗”。互联网时代,不少网友通过网络寻找真爱,方便交流的同时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他们也不断升级作案手段,从开始的只打字不语音、到后来使用变声器,发展到现在让身边女性帮忙露脸语音视频,让人防不胜防。生活中,我们要多留一个心眼,多问几个为什么,在网络聊天过程中,涉及金钱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如若不幸遇到诈骗,保留好相关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并及时报警。(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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