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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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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赣县公证处、各法律服务单位

现将《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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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深化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具有本地特色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赣县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不断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全面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两化”建设任务。今年是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收官之年。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将从4月起逐季开展乡镇实体平台“两化”验收工作。各基层所要重点加强尚未验收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两化”建设,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对标对表,全力攻坚,力争8月底前全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两化”建设全面完成。已通过验收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要对照要求,进一步完善提升,争创示范点。2023年,积极争创1个以上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点。

2.进一步提升在线服务供给能力。加大江西法律服务网、“江西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赣服通”法律服务专区的宣传力度,大力推广使用省司法厅在上述网络平台新上线的实时咨询、智能咨询、智能问答、智能文书服务和企业法治体检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加强实体平台人员开展线上帮办、引导帮办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鼓励运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面向社会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3.深入推进数据+业务深度融合。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强化服务数据录入工作,以江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系统为中枢,推进各级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汇聚、动态分析、综合展示;为提高平台一体化服务能力,推进“三台融合”系统与江西法律服务网、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师等业务系统数据深度对接、业务协同办理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

二、持续擦亮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4.持续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突出援助重点,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妇女节”“助残日”“劳动节”“儿童节”“建军节”“重阳节”等节假日和岁末年初、春季开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进一步落实“监察+仲裁+工会+法援”维权联动对接机制,做实做细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退役军人、军人军属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坚持“应援尽援”,确保全区常住人口受援率万分之十一以上,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以上,法律咨询服务1万人次以上。

5.加强法援工作站点建设。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梳理,推动建立健全群团组织、高校、人社、信访、部队、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单位的工作站点,织密服务网,因地制宜规划布局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方位对接基层治理单位,畅通困难群众和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的通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就近申请、全省通办、引导帮办”服务机制,进一步强化法援工作站点与法律援助中心的有效衔接,推动法律援助全面向低收入人群、特殊困难群体拓展;发挥依托单位或社区资源优势,组织每个乡镇选择一个以上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实效性的站点建设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和推广,着力打造法援工作站点品牌,让法律援助更加精准、服务更具特色、受援对象获得感更强。

6.深化法律援助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继续推动法律援助机构“应设尽设”,配齐配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加强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对接。深入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健全值班律师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帮助质效。

三、着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统筹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组建综合性法律服务团或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双一号工程”,跟进做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服务;围绕区域经济建设,结合本地产业特点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赣州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入企”,制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开展“法企对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努力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持续开展律师公益“集结号”活动,征集推送典型案例,积极培养和选树先进典型。

8.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落实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部署要求,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探索建立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不断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为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产权流转、民宿经济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服务乡村文明进步,推进农村法治和德治建设,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和源头化解。服务农民权益保障,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下进城务工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继续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大智能产品投入,提供“视频化”法律服务,强化乡镇、村(社区)实体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力争乡镇、村(社区)覆盖率分别达到100%、30%。

9.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推进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省通办”“一网通办”,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利民水平。

四、切实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10.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抓紧抓实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正确方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新期待。

11.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建立“站所对接”“定期巡回”长效常态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集中招募一批具有奉献精神和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志愿者队伍。

12.落实考核评价。落实司法部和省厅、市局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质量测评和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测评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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