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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司法局工作职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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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司法局工作职能介绍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六)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做好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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