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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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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民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宽,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展,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2年,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230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包括:主要职能行业概括、政策文件、政务动态、人事任免等。

(一)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可以查阅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网址:http://www.ganxian.gov.cn/gxqxxgk/c111197/xxgk_bmtt.shtml

2、新闻媒体。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对民政的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如中国社区报刊登的《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启动“学雷锋月”志愿服务活动》《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落实“养老享老”新举措》、江西民政公众号《下沉一线 从严督导 压实责任——赣县区民政局全面守牢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线》《赣州市赣县区:爱在封闭管理中绽放》《赣州市赣县区举办“情定客家摇篮 牵手一生一世”非遗进景区之客家集体婚礼活动》、江西消费网《婚俗新风进行时 客家婚礼做表率》、赣县融媒体《赣县区民政局:“三举措”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区民政局全面守牢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线》《养老服务暖心间》《区民政局念好“四字诀”打造模范机关》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民政局未收到任何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22年,我处理群众信访问题47,其中办理信访局批转案件2办结国家、省、市批转案件19,12345热线平台案件26起,无书面信访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严格建立“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根据省政务公开办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制定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在规定框架内运行。

三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制度。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水平,我局组织各股室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参加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四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公开信息的监督。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测通报结合,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22年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和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机关服务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采取图文结合、视频传播等方式,提升信息的移动传播和互动传播,充分利用好政务新媒体及政府网站等平台的传播性、广泛性。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加强单位内部对于信息公开的“阳光意识”,积极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整体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高质高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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