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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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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20-08-14赣县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赣县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赣县区民政局2020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赣县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县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县区民政局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的救灾工作、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社会福利工作、优抚安置工作、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殡葬管理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赣县区民政局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低保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工作,三是做好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四是进一步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县区民政局编制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参公编制1人、全额事业编制8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数27人,包括行政人员18人、参公人员1人、全额事业6人;退休人员42人。

   

第二部分赣县区民政局2020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汇总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赣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4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4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230.97万元,降低2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赣县区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43.48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643.48万元,比上年减少230.97万元,降低26%.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7.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6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 9.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赣县区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643.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230.97万元,降低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和社利支出275.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04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赣县区民政局机关公用经费共计43.26万元,其中办公费17.89万元、公务接待费9.65万元、福利费4.14万元、交通补贴11.58万元。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赣县区民政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65万元。比上年减少0.35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65万元, 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按制接待支出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财政预算的项目资金覆盖率达到100%

第三部分赣县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

七、“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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