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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2021年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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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民办字202110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赣县区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中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规模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1]11)和《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1]49号)文件,2021年下达我区资金49.45万元,其中儿童福利类项目1个,资金9.45万元;养老服务类项目1个,资金40万元。

全部按照要求用于养老服务和孤儿助学2个项目

(二)资助项目

儿童福利项目1个,金额9.45万元。主要支持孤儿助学项目9.45万元。(联系人:杨诗湘,0797-4620985

养老服务项目1个,金额40万元。主要支持嵌入式养老院建设项目40万元。(联系人:张水秀,0797-4430862)

(三)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1]11)和《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1]49号)文件要求,用于孤儿助学工程项目9.45万元,养老服务建设项目40万元,并全部发放到位。

(四)实际效果

通过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和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我区孤弃儿童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不断提升了地方政府社会居家养老事业水平,促进各地区社会居家养老事业发展,改善地方老年人生活水平,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规模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赣财社指﹝202150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1102号)文件下达我区资金106万元,项目6个,其中养老事业发展类项目2个,资金6万元;殡葬服务类项目4个,资金100万元。

(二)资助项目

1.养老事业发展项目2个,金额6万元。主要支持赣县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相关养老服务。(联系人:张水秀,0797-4430862

2.殡葬改革项目2个,金额100万元。主要支持赣县区殡葬改革建设。(吴笑甜:0797-4620985

(三)执行情况

1、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赣财社指﹝202150号)文件精神,下达民政局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20万元,用于殡葬改革20万元。其中,赣县区三溪乡三溪村公益性公墓分配10万,茅店镇太阳坪村公益性公墓分配10万,都已投入使用。

2、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1102号)文件要求,下达民政局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批)86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6万元,用于殡葬改革80万元,其中茅店镇茅店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配3万元,三溪乡圩镇福龙家园分配3万元,江口镇山田村村级骨灰堂分配40万元,江口镇安坑村村级骨灰堂分配40万元,并已投入使用。

(四)实际效果

通过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持,在养老事业发展方面,有效维护养老等社会福利项目储备和绩效统计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爱心慰问、文体娱乐、卫生保健、书画、声乐、家政培训、以及辖区居民日常生活购物、便民服务等。在殡葬改革方面,为赣县区乡镇改善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助力绿色殡葬改革。

特此公示

                            20226月13

附1:赣县区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2:赣县区2021年用于民政事业的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