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20﹞1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赣县区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中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规模
根据《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0〕40号)文件,2020年下达我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资金共计8.23万元。全部按照要求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1个项目,受益人数8人。
(二)资助项目
儿童福利项目1个,金额8.23万元。主要支持孤儿助学项目8.23万元。(联系人:杨诗湘,0797-4620985)
(三)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0〕40号)文件要求,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8.23万元,并全部发放到位。
(四)实际效果
通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我区孤弃儿童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规模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赣财社字〔2020〕15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赣财社字〔2020〕93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0〕122号)要求,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安排我区资金109万元,共5个项目,用于养老事业发展和殡葬改革。
(二)资助项目
1.养老事业发展项目3个,金额50万元。主要支持赣县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相关养老服务。(联系人:张水秀,0797-4430862)
2.殡葬改革项目2个,金额59万元。主要支持赣县区殡葬改革建设。(吴笑甜:0797-4620985)
(三)执行情况
1、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赣财社字〔2020〕15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8月下达民政局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71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42万元,用于殡葬改革29万元。其中,彩虹城居家养老服务站资金分配21万元,滨江奥园居家养老服务站资金分配21万元,赣县区殡仪馆资金分配29万元,均在2020年9月支付了基础建设资金,都已投入使用。
2、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赣财社字〔2020〕93号)要求,于2020年2月下达资金8万元,用于站前广场老年公寓项目,并已投入使用。
3、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0〕122号)文件要求,下达资金30万元,用于赣县区韩坊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并已投入使用。
(四)实际效果
通过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持,在养老事业发展方面,有效维护全区养老等社会福利项目储备和绩效统计管理,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爱心慰问、文体娱乐、卫生保健、书画、声乐、家政培训以及辖区居民日常生活购物、便民服务等。在殡葬改革方面,为赣县区殡仪馆和韩坊镇改善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助力绿色殡葬改革。
特此公示
2021年6月21日
附1:赣县区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2:赣县区2020年用于民政事业的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