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赣县区民政局党组
关于刘志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敬老院,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志强同志任社会事务股副股长、救助管理站站长;
张水秀同志任社会福利股股长,免去其婚姻登记处主任职务;
吴笑甜同志任救灾和基政股股长,免去其优抚安置股副股长职务;
陈江红同志任区老龄办副主任,免去其财务股股长职务;
胡小丽同志任社会福利股副股长;
黄晓芸同志任区慈善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刘雪梅同志的募委办主任职务;
免去陈品光同志的救灾和基政股股长职务(保留正股级);
免去杨崇伟同志的婚姻登记处副主任职务(保留副股级)。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民政局党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