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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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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区委办、区政府办: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民生优先,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统筹推进民政民生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进展

(一)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方面有新举措。

一是多措并举,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提标提补工作。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动员开展走访慰问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灾户、脱贫户和三类人员、困难企业和敬老院等,共慰问困难群众1930户,发放慰问金111.58万元,慰问棉被552床,慰问食油264桶,慰问大米264袋。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赣区府办字[2022]20号),2022年全区农村低保、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以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均提高10%以上,提标提补资金已于4月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主动响应,做到主动救助和精准帮扶。1-6月全区新增城乡低保354户721人,发放资金6585.83万元;新增城乡特困对象67人,发放资金1583.01万元。我区已于年初下拨第一批临时救助资金153万元,针对6月洪灾,为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紧急下拨乡镇第二批临时救助资金193万元,并对受灾严重的乡镇予以倾斜,全年共下拨至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346万元。今年1-6月共救助对象1107户,发放资金135.63万元。

三是加强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出台了《赣州市赣县区2022年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密切关注监测重点人群,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1-6月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332户665人,农村特困63人。

四是创新举措,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社会救助审批权全部下放至乡镇,审批时限缩短至18个工作日,救助对象的经济核对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成立社会救助等服务机构365个,实现区、乡、村三级关爱服务机构全覆盖。其中区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个,乡镇便民服务大厅20个、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20个,村级社会工作服务站300个,各类养老机构23个。

五是转变职能,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遴选了专业机构承接了全区1100多名分散自理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服务,按照“一人一策”的要求,为特困人员开展日常看护、照料护理、送医陪护、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环境适应、能力提升等照料服务。

六是健全机制,充实基层救助工作力量。区财政列支专项资金235万元用于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参与全区16000余户低收入家庭家计调查工作,实现社会救助工作阳光化、规范化,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良性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新成果。

1、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一是稳步推进乡镇敬老院新(改、扩)建项目建设。目前阳埠乡敬老院主体建设已完工,正在进行墙面粉刷,五云、沙地、田村敬老院正在进行项目前期的申报审批工作,吉埠、江口镇敬老院已完成招标挂网,分别于6月28日、7月13日开标。

二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项目设施建设。推动完成南塘、江口、茅店、长洛、三溪、白鹭、王母渡、大埠、韩坊、五云、湖江等11个乡镇公办养老机构的消防改造提升。目前消防改造资金已落实,南塘、江口、茅店、长洛、三溪、白鹭、王母渡7个敬老院的消防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投标,7月份可全面开工,预计9月份完工;湖江、五云、大埠、韩坊敬老院的消防改造工作由本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目前均已基本完工,正在协调消防验收事宜。

三是实施乡镇敬老院“暖心工程”。乡镇敬老院现有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已完成摸排建档,并结合各敬老院实际需求,拟定了实施方案,正在进行资金预算,预计8月份全面开工、11月份完工。工程实施后将大大提高老年人居住、饮水、洗澡、如厕、文娱、就医等方面的便利性、安全性和丰富性。

四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6月16日组织全区养老院长进行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同时,制定出台了《赣州市赣县区乡镇敬老院管理考评实施办法》(赣区民字[2022]41号)。针对近日高温、汛期天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夏季高温汛期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联合市监局前往各养老机构指导厨房改造工作,下半年可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将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不断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一是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今年内将在蓝湾半岛、文庭华园、彩虹城三期、华润万橡府、贡江学府、贡庭文苑、孔雀湾等7个小区各新建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已经完成选址,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和申请建设资金。光彩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建设项目已于6月份开工,8月份可完工。

二是提升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统筹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充分发挥9个“党建+养老”省级示范点的典型引领与辐射作用,今年全区将打造8个省级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示范站点并做好申报工作。

三是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按照每户补助3000元的标准完成了148户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3、不断夯实养老服务保障基础。积极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1-6月份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169人35.135万元,失能护理补贴176人85.329万元,高龄津贴11532人566.24万元。投入资金27.5万元,为全区约40940名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以及5480名60周岁以上的低保、特困、重点优抚老年人对象,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在全区养老机构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加大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排查力度,做好线索摸排和规范整治工作,督促湖江镇联育村村医开办的非法养养服务中心做好整改工作。

(三)不断加强社会事务全面管理方面收获新成效。

一是常态化巩固殡改成果。全区上半年累计火化率达120.71%,共19个乡镇上半年累计火化率达100%以上,全域火化基本实现。

二是稳妥推进殡葬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全区共投入地方专项债资金1346万元建设村级公墓(骨灰堂)32个,其中公墓27个、骨灰堂5个,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王母渡、南塘、阳埠等乡镇的村级公墓建设获批省级福彩奖补资金,用于打造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示范点。区殡仪馆投入社会资金2000余万元进行提升改造,新建业务大厅、悼念厅、焚烧池、家属休息室等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区殡葬设施及公墓建设项目筹备申报2022年专项债,项目金额10000万元,用于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200亩。

三是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工作党建引领。通过阵地联建、队伍联育和活动联办,充分发挥乡镇社工站作用,在区社会组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两年内共开展服务1631次,服务群众1600余人,引进整合资金达100余万元,“社工+志愿服务”品牌作用不断加强。

四是不折不扣落实困难残疾人及儿童福利政策。1-6月累计发放残疾“两项”补贴10581人662.4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379人303.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449人358.6万元。截至目前,我区散居孤儿对象43人,机构养育孤儿对象6人,发放资金67.66万元(其中发放残疾孤儿护理补贴1.5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4人,发放资金142.8万元(其中发放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护理补贴13.3万元),发放孤儿助学资金12人5.8万元;办理收养登记2人。

五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2022年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6人次,其中在托养机构治疗35人次,街面巡查救助2人次。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16次。3月以来帮助江西遂川籍、湖南省湘西龙山籍、江西兴国籍、湖南郴州资兴籍、安徽安庆籍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成功,并护送返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救助动态识别精准度有待提高。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基础薄弱,改造提升任务繁重,养老服务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稍显滞后。三是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品牌建设、机制保障方面长效发展有所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继续做好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继续推行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拓展试点,通过购买的方式提升我区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二)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敬老院新、扩建和消防改造项目进度。统筹推进民生品质、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项目建设,对标对表,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加快实施“暖心工程”建设。通过实施厨房餐厅、活动室、卫生间、浴室、无障碍设施等一系列的改造及设施的添置,有效解决老年人居住、饮水、洗浴、如厕、就医等方面存在不便问题,提升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

(三)着力抓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建设。从专业人才培养、机制规范和效能方面,持续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实现全区社工站建设由数量增长到效益提升的质量变革。

赣州市赣县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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