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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民政局 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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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民政局

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的决策部署,深化民政改革,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强化脱贫攻坚,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为促进我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管理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困难群体提标提补工作。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府办字[2017]53)精神,2017年我区城市低保标准达550/人月,月人均救助补差达350.1元,全区 户 人享受城市低保,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 万元;农村低保标准达305/人月,月人均救助补差达225.1元,全区有 户 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 万元,保障标准和人均救助补差水平均达到省市规定的目标要求。集中、分散供养五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25元和320元,全年共发放五保金 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补贴 人, 万元。根据《赣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2017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87.8万元。

二是医疗救助工作。我区按照全省医疗救助工作的总体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17]2号),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调整,逐步加大救助力度。将特困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等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重新明晰了重大疾病和低收入家庭界定,取消病种限制,全面提高了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特困人员和孤儿不设救助封顶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六类对象”、“两类人员”不设起付线,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70%80%,年度救助封顶提高到3万元至5万元;对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剔除20000元起付线后,将按50%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救助封顶提高到3万元;对14周岁以下儿童则按9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封顶提高到6万元。112月,全区实施医疗救助 人次,其中参合救助 人,累计下拨医疗救助资金 万元。四是全面推行了“四条保障线一站式”服务。规定参合参保居民在市内定点医院治疗的,在定点医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同步报付,在市外治疗的,则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窗口实行一站式结算报付医疗费。

三是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我区稳步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依托乡镇统一开设“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运行机制,确保各类对象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应救尽救。今年112月,我区共救助 人次,发放救助资金 万元 ;下拨各乡镇“救急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万元,对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稳定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是防灾救灾工作。2017年对灾民的生活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制定了冬春生活救助方案。下拨了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万元。坚持灾民救助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原则,积极做好2016年因灾倒房重建恢复工作,完成户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有效应对2017年洪涝灾害,完成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区、乡、村三级信息员录入更新工作,做到汛期值守,报灾及时。加强灾害预警信息报送管理。创建了减灾示范社区1个,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二)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力。

1.落实优待政策。根据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府办字[2017]116号),2017年我区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2017年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发放标准为每名义务兵每年9773元;进疆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按两倍发放,进藏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按3倍发放。同时,对应大专毕业生入伍的义务兵增发20%的优待金,对本科毕业生入伍的义务兵增发30%的优待金。2017年我区共为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万元。

2.落实提标政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区完成了抚恤补助标准的提标工作,全年发放抚恤补助金万元。

3.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2017年共为 名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办理了各类医疗保险;为 人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 万元。

4.开展优抚对象信息核查和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工作。2017年核查优抚对象信息人,为名优抚对象发放了《江西省优抚对象优待证》。

5.发放 名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 万元。组织名2016年度退役士兵参加了各类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参训率达%。发放免费培训期间生活费 万元。接收2016年度转业士官 人,已全部安置在事业单位,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元。

6.积极开展双拥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为驻区部队送去慰问金 万元。在2017年春节前向全区的优抚对象发慰问信。“八一”期间,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22号文件,按每人300元标准为全区  名优抚抚恤补助对象发放了的慰问金 万元。

(三)不断推进养老福利设施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1.项目建设工作。总投资3000余万元的区福利院已基本建成,建筑面积  平方米,床位数 余张。2017年福利院绿化、大门等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全部完成,消防设施整改到位,即将投入使用。同时安排资金600余万元,兴建韩坊、沙地镇中心敬老院建设,韩坊敬老院已完成基础工程,正在抓紧建设,沙地镇中心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修。通过对乡镇敬老院的建设改造,目前实现总床位 个。

2.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文件部署,我局召开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工作布置会,对照操作手册115条内容逐条开展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并提出了整改方案,民政局安排60余万元资金为全区乡镇敬老院安装了监控设备和300个独立式烟感器,全部配备灭火器、微型消防站和线路整改。

(四)大力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对 个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对  个不合规社会组织进行了注销。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区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准确掌握了全区 名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建立了街头巡查制度,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人次,共支出资金万元。办理无户籍人员收养落户余人。狠抓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全年办理结婚登记对、离婚登记对、补领婚姻登记证对。六是认真抓好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截止124)销售福利彩票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为此,市民政局特致贺电予以表彰。

大力推进乡镇公墓区建设和“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区财政投入资金余万元推进乡镇公墓区建设,目前已建成区级公益性公墓2个,其中大田南山公墓亩,储潭公墓区在原60亩基础上扩建亩新墓区。乡镇级公墓15个,总面积亩,已全部完成征地,正在抓紧施工建设

大力宣传殡葬法规,共印发宣传材料10万多份,书写宣传标语7000多条。各乡镇召开了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专题整治动员大会,制定了整治方案,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带头,村民积极参与组织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乱埋乱葬进行了综合整治,目前通过种大树遮挡治理坟墓整治穴,迁坟穴。同时大力推进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红白理事会在尊重群众意愿、遵守婚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确定本村(居)婚丧嫁娶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参加人数、车辆使用等具体规定,确保依法依规办事。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个行政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并有序开展工作,婚丧喜事简办成为了新风尚。

五)坚持教育先行正风肃纪,民政部门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我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做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从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入手,出台《关于进一步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拓展延伸,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工作责任的落实,抓住关键节点,层层明确工作责任,有效传导工作压力,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坚持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制度和“3+x”模式 ,不断打牢“学”这个基础。大力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从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二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办法,以组织建设、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等重点任务为突破口,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强化工作举措,推进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增强民政干部拒腐防变能力。2017年我局被列为全区抓早抓小试点单位。在区纪委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先后召开试点动员、警示教育、提醒谈话和问题排查,扎实推进抓早抓小工作,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真正做到“治病救人”,提高了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和低保专项清理活动。一年来,通过集中整治和专项自查,全区新增城市低保对象79134人,农村低保对象26945954人,清退不符条件城市低保对象136279人、农村低保对象27183635人,实现清退对象占比达11%。查处村干部亲属违规吃低保案件4例;查处人情保、关系保9例,累计追回冒领低保金34059元,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查处敬老院瞒报漏报死亡对象,导致“吃空饷”问题1起;通报处理违反机关工作纪律1起。

(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精准扶贫工作。

1)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制度的有效衔接。为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工作,协同解决农村低保对象贫困问题,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区出台了《关于印发赣县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字[2016]155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台账比对工作的通知》,通过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目前我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已纳入国办扶贫信息系统2人,占比达%,分散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建档率达到100%

2)落实兜底保障扶贫。今年以来,我局注重发挥救助制度合力和救助实效性,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提高标准。今年提标后,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05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425/.人,分散供养标准由提高到320/.人,同时对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规范,杜绝“骗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医疗救助,扩大救助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所有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农村特困供养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提高农村低保、五保、精准扶贫户等重点救助对象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三是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扶贫困难户实施临时救助。四是开通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目前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报账人数万人,报账资金万元。

3)着力抓好结对帮扶工作。我局扶贫帮扶点在大田乡信江、云洲村。为做好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我局首先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入手,成立了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两个常驻工作队和38个帮扶干部,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99户,制定出台《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对扶贫工作进行安排,确保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精准识别。严格按照“七不准、四从严”的要求,协助帮扶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梳理、全员筛查,努力确保复核程序、复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广大群众的知晓认可。通过复核,云洲村共清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贫困户29109人,纳入重新识别新进贫困户26124人。信江村共清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贫困户36110人,纳入重新识别新进贫困户1771人。

二是完善资料。按照国办系统、村级资料和贫困户资料三统一的要求,区民政局帮扶干部积极协助帮扶村开展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整理工作。

三是对症施策。我局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实地走访联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掌握对象家庭情况,制定方案精准施策,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扶贫效果。

四是助圆微心愿。我局帮扶干部广泛征集贫困户“微心愿”。帮扶干部实施爱心捐助,帮助贫困户完成微心愿。据统计,截至目前为帮扶对象实现微心愿每户平均在3个以上。

五是脱贫攻坚“百日行动”。根据脱贫攻坚“ 百日行动”方案和任务清单,我局倒排工期、倒逼任务,细化目标,责任到人。帮扶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攻坚中,取消双休日,全力以赴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次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中,我局帮扶干部整改问题500多个,纠正台账资料错误580余处。帮助贫困户整治环境卫生106户,发布贫困户需求信息600多条,引导帮助贫困户办理产业信贷660万元,为贫困户做好事办实事400多件。

2.城中村改造工作。自423开始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我局分成五个小组,针对46户任务层层突破。在628全面完成签约任务,我局已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

3.文明创建工作。按照区文明办七部三办工作部门的要求,对创建目标和具体措施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责任到股室到人,扎实开展了创建工作。资料收集、实地考察布置按照各创建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提供资料到位,考察点布置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们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区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低保兜底保障扶贫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滞后;面对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的新使命,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矛盾日益突出;民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等。这些都有待我们深入调查研究,争政策、争资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明年的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找准本系统本单位不平衡不充分短板,全面推进我区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具体讲,就是落实好“13456工作思路。

1”即围绕“一条主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把党的十九大有关民生民政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

3”即实现“三个新突破”。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在社区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强民政能力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4”即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和结对帮扶工作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突出抓好争资争项工作,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证;三是突出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四是完成第十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

5”即办好五件实事。一是着力提高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突出抓好民政项目建设。二是继续抓好韩坊、沙地镇中心敬老院建设,规划启动湖江、大埠等乡镇中心敬老院的新、改(扩)建工作。启动梅林新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失能老人护理中心项目建设。三是解决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四是区福利院开业运营;五是争取公益性岗位,为敬老院配备护理人员、为村(居)委会配备民政专干。

6”即做好六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托底性社会救助体系。提标提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力度;二是不断强化乡镇公墓和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持续推动乡风文明;三是抓好防灾减灾工作,提高灾害应急救援实效;四是深化优抚安置工作;五是着力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六是采取有力措施化解民政群体上访、赴京赴省非正常上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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