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民政局
2016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和全省、全市民政会议精神,以解决民生、落实民利、维护民权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任务目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民政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现将2016年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民政工作情况
(一)以解决民生为根本,狠抓社会救助工作
全县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为主体,慈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为辅的社会救助体系,尤其是规范了民政对象的审批和退出,通过抓公开、促知晓;严检查、促公正;建系统、促安全。确保了民政对象按程序公正有序进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特困群众和敏感词,请谨慎使用。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
一是低保提标全面落实。从今年1月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90元。今年1-12月我县农村低保对象00户00人,发放低保金00万元,人均补差195.1元;1-12月城市低保对象00户00人,发放低保金1573.3万元,人均补差320.2元;农村五保对象00人,发放五保金00万元。
与此同时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动态管理持续发力。今年5-8月,我局下发了《开展提升低保管理水平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知,通过核查清理、信息比对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等措施,坚决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的“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等问题,提高低保对象准确率。今年1-12月,全县共退出城乡低保对象1009户2240人,新增2856户 4641人,真正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阳光操作。
二是自然灾害及时援助。今年3月、5月、6月连续强降雨造成我县桃江沿线及贡水沿江乡镇遭受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据统计,全县受灾人口67092万人,倒损房屋68间20户,紧急转移人口454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
三是五保供养稳步推动。19个乡镇敬老院完成了10个改扩建,沙地镇、韩坊镇、大埠乡等9所乡镇敬老院改造任务正在实施,全县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达到00名。五保户年供养标准逐年提高,今年已达到:集中供养365元、分散供养290元。五保户的住院基本医保费用由新农合和民政按比例负担,实现免费医疗和“一站式”管理服务。
四是城乡医疗有效救助。2016年资助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3.7万余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分层次实施救助。已救助515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0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医疗困难。
五是临时救助全面保障。积极把救急难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县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00人次,发放临时“救急难”救助资金00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弃婴、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累计00余人。
(二)完善养老体系,养老服务事业稳步发展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原则,以关心城乡老年人生活为目的,以满足老年群众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确实为我县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加大。今年以来,全县通过争资争项、加大福利彩票发行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资1000万元,建成了福利中心三期工程,建设优抚楼面积
(三)以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为抓手,积极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2016年共为00名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办理了各类医疗保险,为00人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00万元。根据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赣民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全县部分优抚对象提标提补工作全部到位,今年共发放抚恤补助金00余万元。积极开展双拥工作,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春节、“八一”期间为驻县部队送去慰问金00万元。发放随军家属待业补助金00万元。完成了00名优抚对象信息核查工作,为00名健在的红军失散人员(含苏区老干部)颁发了“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章”。
(四)以提升服务水平为中心,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1、婚姻登记管理方面。我局把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作为树立民政机关形象的窗口来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要求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了民政形象,也充分体现了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今年,办理了结婚00对,离婚00对,补领婚姻登记00对。与此同时强化硬件促窗口形象提升。按国家
2、殡葬改革工作。巩固提高火化率,全县1-12月火化尸体00具,火化率达75%。2016年共免收遗体火化费00万元。继续规范殡仪服务和管理,倡导城信守法,文明服务,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赣州市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赣市物费字[2008]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适时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我局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一年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75人,其中未成年人4人。
4、社会组织工作。全县社会组织参加了年检工作,年检率98%,合格率89%。2016年开展了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赣县区义工联合会、赣县区天籁康复中心各争取了20万元的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资金。2016年新登记社团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在县委的领导下实现了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5、地名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我县地名普查工作分别召开了动员会、推进会,目前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地名文化挖掘、地名标准化数据库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在。截至目前,平台已录入数据00条,其中1:5万矢量图数据00条,录入地名志地名数据00条。
二、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精准扶贫工作。
1、点上扶贫。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大田信江村、云洲村的村情民情进行调查制定了比较有针对性的扶贫规划。对帮扶村00户困难群众实施了临时救助、00户实施了大病救助,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在重大节日期间,我局组织走访慰问困难群众00户,每户发放1袋大米、食用油1桶、慰问金600元。先后下拨资金00万元到信江、云洲帮扶点,用于村部整治和为民办实事上。
2、兜底保障。积极做好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为了解决农村低保保障数据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等问题,我局多次召开了各乡镇民政所长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要求民政所工作人员全力配合易地扶贫工作的开展,启动低保与精准扶贫对接工作。县乡民政部门分别与县、乡扶贫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将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数据比对。对照农村低保、扶贫开发政策,开展集中复核,确保低保、扶贫数据统一,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按照对应贫困属性全部纳入扶贫开发系统。2016年农村低保建档立卡率达到80%以上,五保对象达到100%。我局同时印发《开展提升低保管理水平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民政所会同各乡镇政府扶贫办组成复核小组深入各村逐户开展复核工作,并及时上报复核情况,对于达到农村低保标准的及时进行取消,对于收入降到农村低保线以下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并纳为扶贫对象。自低保于扶贫对接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农村低保因低保户实际脱贫共取消了402户617人。
(1)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从2016年1月起将全县农村低保标准提到每人每月270元,增幅达12.5%。按照低保标准提高幅度的相应比例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对象实际收入增幅略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2016年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95元。
(2)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按照略高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幅度,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2016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5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90元平均增幅达15.6%。
(3)提高医疗救助整体水平。根据贫困群众医疗救助需求,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水平和救助比例,并突出对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贫困家庭儿童实施重点救助,减轻贫困群众医疗支出负担,降低因病致贫风险,缓解因病致贫现象。
(4)大力实施临时救助工作。随着我县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的日益健全,2016年我县“救急难”工作从试点走向全面推广。在全县19个乡镇建立了救助窗口,
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及时救助机制,综合运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慈善救助等救助政策,为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居民家庭和个人提供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六大攻坚战工作。根据市、县全力打好主攻工业、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六大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 “六大攻坚战”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注重落实,不断提升民政服务任务服务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争取资金是落实民政政策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向部、省厅领导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各项政策资金,截至目前争取资金1亿多元(其中社会福利中心三期项目资金达00万元)。二是强力推进赣县撤县设区工作。我局大力做好赣县撤县设区各项材料起草准备报送工作,并先后两次到民政部进行协调、跟踪,有效促成了工作进展。赣县撤县设区工作于10月成功获批。
(三)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之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局把集中整治作为“两学一做”学
习教育重要内容,全面深入认真开展了整治活动。主要做法:
一是干部职工及民政所、敬老院负责同志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整改。
二是对全县各类民政救助补助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我局印发《关于开展民政享受对象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赣县民字[2016]36号),清理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整改建制、总结汇总。清理整顿共计清理出1399人,其中正常死亡对象502人,不符合享受条件或因家庭条件明显好转不再符合条件而调整对象897人。
三是对乡镇敬老院进行重点检查。我局成立4个检查组对全县25所敬老院进行了突击检查。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是检查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死亡对象申报不及时,集中供养对象在院外居住等问题对少数存在问题的敬老院长进行了约谈。目前问题整改已全部到位。
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xx敬老院、xx敬老院财务报账不规范问题;
2、乡镇敬老院对在院老人死亡信息未及时上报,造成民政资金流失问题;
3、xx镇民政所民政补助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xx敬老院为院管理人员报销社保个人部分资金实施补交,对院长进行诫勉谈话,对xx敬老院报销个人手机费问题,如数退还报销资金,对院长进行诫勉谈话并全县通报批评,对全县xx个乡镇敬老院死亡对象不报或迟报造成的民政资金流失,已责成相关敬老院对违规获取的五保补助资金万元全部上交县财政。并对xxx、xxx、xxx的相关问题全县通报批评。
由xx镇民政所原负责人负责对死亡对象多发部分总计资金00万余元全部收回,上缴财政,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免职处分,并调离岗位。
在建章立制方面,建立了赣县区民政资金发放管理资格生存认证网络管理系统,录入享受对象指纹信息,达到定期年审目的,及时有效防止保障对象死亡后“吃空饷”。建立了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敬老院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我局及时制定并印发了《赣县公办养老福利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赣县民字[2016]46号),明确了敬老院的报账程序、支出范围和纪律要求。并制定了定期检查长效机制。重申新增低保对象在规定程序基础上一定要进行听证程序。
三、存在问题困难
1、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管理服务水平偏低。硬件设施除茅店、江口、南塘、吉埠等少数几所敬老院较好外,大部分乡镇敬老院发展规划规模太小,设施破旧,没有维修资金;敬老院管理人员都是从退下来的村干部中招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
同时,管理人员少,任务繁重, 工作积极性不高。
2、低保资格审核有待科学化。在低保对象资格审核中,家庭收入是一项关键考量指标。然而,操作上的种种制约因素给查实申请者真实家庭收入带来了很多困难。
3、干部队伍严重老化,人员编制吃紧,人少事多矛盾突出。近年来,国家民政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民政经费的投入不断加大,城乡低保、社区建设、老龄工作、灾害救助、优抚等30多项工作任务,直接管理的对象达6万人,约占全县人口的10%,与工作量的迅速增加相比,民政组织建设没有加强,繁重的工作任务使民政干部不堪重负。就我局而言,县民政局总编制00名,机关行政编制00名、工勤编00名;下属事业编制00名。而我局目前有00个股室、00个下属事业单位(不含养老福利机构)。实有人员00人,如果除去副科级以上人员00人,每个股室(事业单位)只有00名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也偏低。由于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造成数据收集失准、政策执行走样、管理形式粗放,各项惠民政策难以落实到位。
4、民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近年来,上级拨付地方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近2亿元,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异常紧缺。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救灾救济资金的发放、下乡调研、信访调处、各种表册印制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然而,上级下拨的民政工作经费均为专项资金,使用途径和范围受限,而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民政部门承受着严格落实政策、工作经费紧缺的双重压力,严重影响了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
2017年,赣县民政工作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和发展公共服务为目标,做到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全方位推进赣县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一)全面提升规范敬老院建设管理水平。
一是提升敬老院建设水平。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将全县乡镇敬老院进行撤并、提升、改造,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的敬老院。其中对江口、吉埠、南塘、白鹭、茅店、田村、长洛、大田、王母渡、五云、石芫11所乡镇敬老院进行提升规范完善;对韩坊、沙地、大埠、阳埠、湖江、梅林、三溪、储潭8所乡镇敬老院进行改造升级;合并南塘澄籍、韩坊小坪、田村白石、沙地螺田、湖江古田和湖新敬老院,做强做大做优中心敬老院。
二是加强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管理。目前我县有乡镇敬老院25所,管理人员普遍人员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为此配齐配强敬老院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失能老人护理中心,将全县敬老院失能半失能老人分片集中护理。
(二)整合社会闲置资源,推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结合我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在城区各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
(三)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继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以及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纠正“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问题。适度增加低保享受对象人数,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比例,稳步推进和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
(四)以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完善自然灾害救援机制。
推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建立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机制,全面推进灾情数据系统基础建设。创新农村防灾减灾新体系,建立由村、社区自治组织组成,覆盖小组、楼栋的防灾减灾网络,积极开展农房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暨附加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工作。
(五)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更好地服务军队和国防建
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核查工作。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等实际困难。认真落实退伍安置政策,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培训,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章立制和后续管理。积极申报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六)以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中心投入运营为抓手,全面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完成县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中心建设,并交付使用,力争2017年上半年开业投入运营。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大力发展推动慈善和老龄事业,加强慈善超市的推广运作,开展多形式慈善救助活动。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享受优待政策。
(七)以规范社会事务服务管理为重点,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确保全县火化率稳定在90%。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做好边界年检工作。健全救助网络,加大主动救助力度,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