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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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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本机关公开信息706条,其中主动公开工作动态575余条,及时公开财经信息9条,概况信息2条,人事信息8条,发布政策文件11条,计划总结0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本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已答复6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不予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强化对政府信息的管理。我局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同时,加强公开信息发布前的审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赣县区公安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赣县公安”“赣县交警”微信公众号,“赣县公安”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账号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动态等信息为群众及时提供公安动态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制定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在规定框架内运行。

三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制度。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水平,我局组织各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参加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四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公开信息的监督。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测通报结合,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

2.主动公开工作动态、财经信息、人事变动等方面的意识、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3.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1.加强对政务公开平台的更新维护,加大“三审三校”力度,避免低级错误发生;

2.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依托,努力发挥公安媒体在改善服务民生、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3.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能力素养,定期组织好、开展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业务水平。严格遵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赣县区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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