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公安局 > 年度报告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访问量:

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电子版可在赣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联系(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赣新大道义源大桥旁,邮编:341100,电话:0797-444518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赣县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乡镇、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2016年,区交通管理大队更加全面、深入地推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相结合,概括起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公开政府信息。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指定大队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区交管大队办先后按照区政府办下发的《转发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政办发〔20164号)、关于做好2016年赣县政府信息公开和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的通知》(赣政办字〔201610)、《关于对全县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赣政办字〔2016159号)、《关于印发赣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政办字〔2016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通知》(赣政办字〔2016137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赣政办字〔201616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要求大队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所公开的信息必须经大队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后才对外公开发布三是完善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区政府网站动态信息采用情况做到一月一汇总一通报,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序落实到位。

(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大队以全区办公室主任会议为契机,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组织大队办公室、宣教科以及各科室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举办了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技术培训交流会,进一步总结了往年工作经验,讲明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大队主要是通过赣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包括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务动态、人事信息、公共服务及机构职能等栏目。截至20161231日,大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2016年公开政府信息245条。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政务动态240条;二是政府网站讯息23条;三是财政预决算报告4条;四是信息年度公开报告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交管大队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的公开速度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大队将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严格报送时限管理。大队将切实规范信息报送时限管理,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效率,严格做到“一周一审”,确保政务信息按时公布,不漏报、不缓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39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6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6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