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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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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赣县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止至201612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县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邮编:341100,电话:4441999)

一、概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赣县区公安局将紧密结合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赣州公安工作实际,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有效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61230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283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突出工作重点:抓住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利用公安微博、QQ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功能,积极开展信息互动,同时,按照省厅、市局要求,部署、创建网上办事大厅,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高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公安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区公安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区公安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下步,区公安局将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选用电脑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工作办公室统一牵头,各科室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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