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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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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况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赣县交管大队紧密结合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赣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先后以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县政府网站运行监管工作的通知》(赣政办字〔201526号)等文件要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明确专人负责,有效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力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51130日,赣县交管大队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29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数286条,县政府网站动态信息公开数5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大队主要是通过赣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包括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务动态、人事信息、公共服务及机构职能等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交管大队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县交管大队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公开速度有待提高。下步,县交管大队将从两个方面改进工作方法: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赣县大队将加大各项信息报告的重视力度,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报送工作,杜绝信息报送“偏科”现象。二是进一步严格报送时限管理。大队将切实规范信息报送时限管理,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效率,严格做到“一周一审”,确保政务信息按时公布,不漏报、不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