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公
安局委员会
赣县区公党字〔2023〕14号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吕和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3月13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吕和强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巡逻一中队中队长,免去其王母渡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谢海三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巡逻二中队中队长,免去其违法处理室主任职务;
张洺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梅林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梅林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雷巍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储潭中队中队长,免去其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高磊同志任大埠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石芫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谢彦飞同志任梅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湖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肖慧勤同志任茅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白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谭观英同志任湖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大埠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肖宸同志任吉埠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其江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叶昌俊同志任王母渡派出所副所长;
吴维其同志任韩坊派出所副所长;
邱昌禄同志任储潭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田村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
赖经林同志任阳埠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治安管理大队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职务;
曾令权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王母渡中队指导员;
黄俊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巡逻一中队指导员;
邱卫健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巡逻二中队指导员;
颜发福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江口中队副中队长;
赖昭文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储潭中队指导员;
曾平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梅林中队指导员;
刘星亮同志任梅林派出所副教导员;
陈小平同志任梅林派出所警务信息室主任;
刘方贇同志任梅林派出所第一警务区警长;
王小东同志任梅林派出所第二警务区警长;
刘文兵同志任茅店派出所副所长;
廖文海同志任田村派出所副所长;
张家生同志任江口派出所副所长;
杨嘉伟同志任江口派出所副教导员;
陈皆杰同志任王母渡派出所副教导员;
卢晟民同志任韩坊派出所副教导员;
叶春林同志任五云派出所副所长;
林汉军同志任白鹭派出所副所长;
谢志强同志任三溪派出所副教导员;
黄绍磊同志任储潭派出所副所长;
邹中山同志任石芫派出所副所长;
曾巍同志任大埠派出所副所长;
刘杰文同志任南塘派出所副所长;
免去吴传湧同志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免去谢光中同志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刘友春同志刑事侦查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免去谢群慧同志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谢军民同志刑事侦查大队副教导员、情报信息中队长职务;
免去朱贤宾同志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谢长林同志梅林派出所副教导员、警务信息室主任职务;
免去娄志刚同志督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钟希玮同志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周春玲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卓恒生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朱俊军同志梅林派出所第三警务区指导员职务;
免去吴奇忠同志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指导员职务;
免去许景轩同志长洛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宋凌立同志五云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保留股级待遇;
免去周敏同志大田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保留股级待遇;
免去王菘同志大埠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保留股级待遇;
免去谢非同志南塘所副教导员职务,保留股级待遇;
免去宋炎烽同志白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保留股级待遇;
免去郭庆同志田村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保留股级待遇;
免去叶毅同志梅林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保留股级待遇;
兰香明同志由储潭派出所调整到森林分局工作,保留股级待遇。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