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局党委:
区委决定:
赖轶群同志任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列曾斌同志之前);
免去杨人开同志的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曾发明同志的区公安局公路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
2017年7月28日
区公安局党委:
区委决定:
赖轶群同志任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列曾斌同志之前);
免去杨人开同志的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曾发明同志的区公安局公路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