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科技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赣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现公布本单位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科技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求各个股室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此外,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4年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在局领导的亲自抓办和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从而推进全县科技事业的发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依申请公开采用全免费的形式,无偿为申请者提供相关资料 2014年,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经验不足。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只公开科技计划项目类的申报,对一些其他科技相关事项缺乏预公开。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强化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明确各处室的责任和分工。要着重建立健全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措施,创新工作方式。
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县科技局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增强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赣县科学技术局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