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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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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教基字〔2023〕3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深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缓解了家长“三点半”接送难问题。但是,各地课后服务仍存在服务质量不高,师资保障不够有力,资源不够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不科学,有的学校甚至将课后服务等同于作业辅导或延长校内上课时间,违背了全面育人要求,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基字〔2022〕4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质量,进一步优化课后服务内容

  (一)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课后托管服务是学校在教学日下午放学后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在校学生托管服务,主要安排科普、体育、美育、劳动、阅读活动、作业辅导答疑,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等。要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具体内容为:“1”是开展作业辅导类服务,“N”是开展科普、体育、美育、劳动类等兴趣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每个教学日开展的兴趣类活动和社团拓展类活动时间占比应不低于课后托管服务总时长的50%,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项兴趣类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

  (二)分级分类优化服务内容。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增强活动适宜性,小学低年级注重兴趣爱好发现启蒙,小学高年级注重兴趣爱好巩固提升,初中阶段注重兴趣爱好向特长发展。针对不同学段和不同水平基础的学生,分别设计不同的教育教学内容,既满足部分学生零起点入门需求,又满足部分学生提高拓展需求。以班级为主体开展兴趣类活动,以年级或学校为主体开展社团拓展类活动。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

  (三)公开课后服务安排。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课后服务安排,明确课后服务内容、时间、场地、教师、班额等要素,课后服务安排要与学校课程表同安排、同落实,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开学一个月内要通过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公开课后服务安排表。

  二、整合资源,进一步形成课后服务合力

  (一)挖潜校内外教师资源。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发挥在职教师个人特长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鼓励中小学校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返聘退休教师或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专业人才等,共同参与学校体育、音乐、美术、书法、戏剧等方面的课后服务。要合理用好国家、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形成线上线下合力。

  (二)用好校外资源。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文联、体协等公益组织资源,开发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进校资源。用好高校、科研院所或职业学校资源,开展科技体验活动或开设职业体验活动。要用好传统文化资源,开展踢毽子、跳绳、剪纸、折纸等民间传统体育文化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聘请传统手工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校。农村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田园、自然地理、乡土文化、革命传统等资源,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课后服务资源。各地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坚持公益性原则,在资质合规、信誉好、质量高的机构中遴选确定允许引进的机构,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等,建立“白名单”,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校外引进人员,各地各校要核实资格证明材料,开展违法信息查询,并对其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加强开发指导。各地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育人作用,开发科普、体育、美育等优质课后服务项目,为辖区学校课后服务提供送服务到校、培训教师服务。教研部门要加强课后服务研究工作,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课后服务活动务求实效,引导学生动手健体,不追求操作难度大、经费耗费多的活动。

  (四)建设课后服务资源平台。各地要建立课后服务优质资源平台或参与教育部课后服务子系统试点应用,提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数字服务,融合家长和学生在线选课评课、课后服务资源上线、学校审核学生选课及在线排课巡课功能。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资源库,面向中小学和社会遴选一批优质课后服务活动项目,对遴选的课后服务项目开展上传、学校“点单”和质量评估、教育主管部门在线监管等功能,推进课后服务数字化、优质化。

  三、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满意度

  (一)加强课后服务管理力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等组织,探索建立区域课后服务管理和指导中心,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加强课后服务质量监管,优化课后服务流程,开展课后服务活动竞赛,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规范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经批准的收费标准、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课时时长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服务,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课后服务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三)落实课后服务“五个严禁”。各地各校要坚持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讲授新课或违规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扩大范围收费;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发教师补贴;严禁截留、挪用或挤占课后服务资金。

  (四)加强课后服务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加大对课后服务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利用家长会、家访等时机,通过微信群、发放课后服务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积极引导家长理解课后服务的目的和意义,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的安排,促进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各地要充分挖掘课后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推动建设一批课后服务示范区、特色校;将课后服务开展中形成的教育成果纳入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范围,引领课后服务改革创新、提档升级。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保障课后服务健康发展

  (一)加大保障力度。各地要强化统筹,科学制定教师取酬标准,统筹课后服务经费,统筹城乡学校教师课后服务补助发放标准,统筹各类项目资金,加强学校功能室、活动室建设与课后服务器材保障,确保学校课后服务活动开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设区市要落实市级指导和监督责任,统筹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在市域范围推动解决制约课后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全面落实课后托管服务“1+N”模式要求。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工作举措,一校一案,不折不扣落实好课后托管服务“1+N”模式要求。要落实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工作责任。课后服务送课到校、培训学校教师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全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考核重要内容。

  (三)加强工作考核。各地各校要在2023年秋季开学一个月内将本文件要求落实到位。中小学责任督学要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督学的重要内容,每月到校督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课后服务质量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将督促检查各地课后服务活动开展及课后服务安排表纳入“晒课表”情况,并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内容。

  请各地及时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及典型经验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刘伟华,联系电话:0791-86765128,邮箱:jyt2103@163.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23年8月29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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