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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帮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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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教科体字202211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园)、机关各股(室)、局驻村工作队:

今年以来,省内发生数起因生活压力、矛盾纠纷等引起的命案,不仅直接危及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7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赣市府发字202116号)、《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乡村全面振兴行动的意见》(赣县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各中小学(园)、机关各股(室)、局驻村工作队要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辅导多元化,培育学生健康心理

1.科学宣传学生资助活动。学校和社会在对贫困生进行经济援助时,尽力避免把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过程做成对外宣传的工程,而应充分征得受助学生和家长的同意,在尽量保护贫困生隐私和自尊的前提下,以合理的不伤害贫困生心理的方式来彰显献爱心的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鼓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回报社会。

2.建立健全回访交流机制。学校教师、社会资助者要对受助学生进行常态化回访、跟踪和交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来自社会和他人的持续人文关怀,从而自觉地把社会的关心关爱化为学习成才、回报社会、传递大爱的动力。同时,要通过组织受助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等方式,创造和拓宽贫困学生回报社会的途径,让他们通过公益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3.扎实开展心理辅导工作。以建好用好“学校心理咨询室”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鼓励教师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培养一批强有力的心理辅导师资队伍,扎实推进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学生和学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积极引导他们乐观豁达、勇敢自信地面对困难、挫折;同时,要充分利用家委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探讨交流活动。

二、控辍保学常态化,做好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1.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3月和9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对辍学学生实行“六对一”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乡村振兴等重点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定期协商制度。强化控辍保学考核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做出成绩的学校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辍学率未控制在目标以内的学校实行问责追究;出现了脱贫户家庭子女因贫辍学的,对学校民生保障工作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义教阶段学校要组织、筛查和动员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户子女入学,帮助他们解决入学困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辍学。乡镇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义教阶段学校应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报控辍保学工作情况,配合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户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3.建立入学对象信息比对机制。建立健全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的信息比对机制,全面、准确掌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做好学生入学和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为教育帮扶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入学对象摸底全覆盖、资助对象零遗漏,实现教育帮扶的精准实施。

4.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脱贫户子女等入学对象情况,建立辖区内失学辍学对象台账,并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特别是脱贫户子女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建立辍学报告制,一经发现学生辍学,特别是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报告。

5.做好特殊教育对象入学工作。进一步扩充特殊教育资源,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特殊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特殊人群就读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重点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的新模式。

三、学生资助精准化,加大困难学生帮扶力度

1.精准实施困难学生资助。通过开学时“两课时”资助政策宣传、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积极与乡村振兴、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对接,获取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人口信息,并与在校生信息比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发现、精准识别。

2.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将在全区220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学生营养餐食材统一配送,不断总结完善运行方案,建立健全加工配送企业及学校食堂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提高学生满意度。将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区市监局等职能部门,一手抓加工配送企业食材质量监管,一手抓学校食堂加工环节监管,确保营养餐质量达标、卫生安全。将会同区市监、卫生部门对全区学校食堂及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进行销号整改,着力解决制度落实不严、主体资格不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因素。将启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食堂视频监控并入城域网,全部纳入营养股后台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3.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在各乡镇教育基金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帮扶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推动社会慈善机构、爱心人士开展多种形式“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活动。指导赣县区寻木阳光助学协会积极开展公益助学,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对因病、因灾等突发特殊原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临时救助,帮助这些家庭孩子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关心群众生活是党的宗旨的本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基础。各校(园)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用情用心用力办好民生实事,要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理念,着力解决好学生(幼儿)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学习生活困难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学生(幼儿)学习生活困难问题漠然处之、推诿扯皮,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单位坚决予以倒查责任。

附件:1.赣州市学生资助政策

2.《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赣市府发字202116号)

赣州市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2316

赣州市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党政办        2022316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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