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工信局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赣县区工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煤电油运职责,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新兴产业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工作。
(五)承担全区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六)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行业的监督管理。
(七)按照规定权限,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负责通信行业的协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赣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赣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25人,其中在职人员25 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 人;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 27159.9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12388.29 万元,增长45.6 %;本年收入合计 27159.97万元,较2021年增加12388.29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融合中心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7159.97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7159.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7159.97万元,较2021年增加12388.29万元,增长45.6 %,主要原因是:企业资金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678.04万元,占2.5 %;项目支出26481.93万元,占97.5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6.24万元,决算数为 27159.9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3.15%。其中:
(一)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31.99万元,决算数为 67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96%,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4.25 万元,决算数为 26481.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17 %,主要原因是:积极兑现惠企政策资金,而企业补助资金不在预算内。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78.04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566.12 万元,较2021年减少13.5 万元,下降2.4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7.53 万元,较2021年减少 49.34万元,下降85.76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信息中心新成立部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4.39 万元,较2021年减少11.56 万元,下降 21.25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19.37万元,决算数为5.4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28.08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4.62 万元,下降45.9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人员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37万元,决算数为 5.4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8.0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4.62万元,下降45.92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75 批,累计接待61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没有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方面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4万元,降低85.76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5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工信局工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反映2022年度省级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绩效自评总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项目概述:工信局专项业务经费
(2)立项依据:工信局专项业务经费概算
(3)实施主体:赣县区工信局
(4)实施方案:工信局专项业务经费,保障单位业务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经费拨款=50万元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及时性=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9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1)项目概述:工信局融合推进中心专项业务经费
(2)立项依据:工信局专项业务经费概算
(3)实施主体:赣县区工信局融合推进中心
(4)实施方案:工信局融合推进中心专项业务经费,保障单位业务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14.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经费拨款=14.25万元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及时性=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9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 附 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