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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3〕66号关于赣州市赣县区吉埠中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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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366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赣州市赣县区吉埠中学保障性租赁住房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收到《关于请求审批赣州市赣县区吉埠中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县教科体文202337号)文件及附件,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建设赣州市赣县区吉埠中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代码:2304-360721-04-01-604808),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赣州市赣县区吉埠中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二、建设地点:赣县区吉埠镇樟溪村。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单位:赣州市赣县区吉埠中学。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1栋,共44套,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室内外装修改造,家具家电设施购置及车棚、花园绿化等市政附属工程。

六、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3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03.6万元,其他建设费13.2万元;预备费13.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

七、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并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

八、请严格按照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平台申报办理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并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九、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423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423日印发

相关文件下载: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3)66号关于赣州市赣县区吉埠中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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