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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3〕65号关于赣州市赣县区石芫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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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365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赣州市赣县区石芫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县区石芫乡人民政府:

收到《关于请求审批赣州市赣县区石芫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政字202314号)文件及附件,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经研究,原则同意《赣州市赣县区石芫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赣州市赣县区石芫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二、建设地点:赣县区石芫乡圩镇。

三、建设性质:新建、改建。

四、建设单位:赣县区石芫乡人民政府。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47套,建筑面积1858平米,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18套,建筑面积62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室内外装修改造及配套市政附属工程等。

六、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2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68万元,其他建设费31.2万元;预备费2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

七、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并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

八、请严格按照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平台申报办理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并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九、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419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419日印发


相关文件下载: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3)65号关于赣州市赣县区石芫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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