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3〕60号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赣县区贡江大道改扩建临时便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富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赣县区贡江大道改扩建临时便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及附件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赣县区贡江大道改扩建临时便道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赣县区贡江大道改扩建临时便道工程。
二、建设地点:赣县区城北片区。
三、建设单位:江西富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四、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包含两处施工临时便道,便道一起点于现状乡道,终点位于贡江大道交叉口,总长300米,宽6.5米;便道二位于贡江大道东侧,起于赣南大道交叉口,终于桃源华府小区,总长371米,宽6.5米。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工程、交通标线、交通立杆标志安装等。
六、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31.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7.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36万元,预备费24.5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七、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报建、招标事项核准等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