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赣县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区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现将我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赣县区灌婴路1号,邮编:341100,电话:0797-4443896)。
一、总体情况
我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监督、建设五型政府的重要抓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截止2020年12月31日,区政府办公室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70 条。
(一)主动公开
1.强化信息公开,着力提升群众知情权。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办规范信息公开上报程序,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1-12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法规文件、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计划总结、年度报告等各类政务信息270条,同时通过“赣县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务信息,多种途径实现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加强了政策解读。
2.聚焦“六稳”“六保”,着力加强解读回应。全面公开、精准解读“六稳”“六保”相关政策措施,运用政策简明问答、采用图片图表、卡通动漫等群众容易接受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尤其是加大了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
3.聚焦权力监督,着力深化决策和执行公开。围绕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发布信息,将我办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4.规范网站建设,强化网站操作管理。健全了政府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安全维护等制度体系。规范了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流程,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突出区政府办公室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推进“五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指南,开放申请渠道,规范答复格式。充分尊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建立完善了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赣县区政府办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政务信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
(四)平台建设。2020年,赣县区办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2019年,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开通了“赣县政务”微信公众号,形成了以“赣县政务”为龙头,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为主体的赣县政务新媒体矩阵。2019年开通以来,赣县政务公众号发布文章104篇,阅读量约22万人次,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等。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区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同时,健全了监督问责机制,制定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公开信息的监督。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测通报结合,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对日常发现的问题,点对点交给部门进行整改;对共性问题,每月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进行通报,要求各部门开展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0 |
4 |
10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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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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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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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以来,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新的进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与广大群众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个别股室信息提供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不够规范。三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办将组织干部职工一是加强政策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逐条对照意见和条例的要求,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查漏补缺。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步骤,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增强业务素质。通过加强培训和鼓励自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