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组干字〔2022〕4号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组织部
关于陈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陈强等同志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
陈强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一级科员;
肖甜、刘强同志任区委办公室一级科员;
韩玉香、邱晓艳同志任区委组织部一级科员;
孙珺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一级科员;
李明哲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分局一级科员;
曾婷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琦、张炜华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
杨子豪、蔡松江同志任区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
王勇武、雷靖同志任区南塘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王晨、林阳、黄万进、谢洪滨同志任区湖江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张丽、李燕、刘鑫、罗胜芳同志任区田村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李建红、龚志藩、蓝珠同志任区阳埠乡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刘席雨、黄春玲、曾宪洋同志任区长洛乡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韩世明同志任区沙地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周媛同志任区沙地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刘毅成同志任区大埠乡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陈锦同志任区石芫乡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刘萍萍同志任区韩坊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起算。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组织部
2022年2月18日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