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府字〔2021〕142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姚有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姚有志同志任储潭司法所所长;
刘松明同志任王母渡司法所所长;
钟德谦同志任吉埠司法所所长;
叶辉忠同志任南塘司法所所长;
房乐春同志任大埠司法所所长;
林浩同志任韩坊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佳霁同志任五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丽同志任石芫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曾文平同志的王母渡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1年10月15日
抄送:区委,区纪委,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委各部门,
区法院,区检察院,群众团体。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