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区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区委公文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处理工作。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乡镇政府之间、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
(七)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八)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以及区本级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十)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一)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领导、区直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外部会议、活动的通知、协调、衔接工作。
(十三)负责上级领导、兄弟县(市、区)政府领导来赣县区视察、慰问、考核、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融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全区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融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全区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等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牵头拟订全区“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区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负责拟订全区外事工作管理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十八)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上级党政机关转交及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九)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和档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和使用。
(二十)负责区政府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