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母政字〔2023〕18号
关于印发《王母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村(居)、圩镇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王母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赣州市赣县区王母渡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王母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做好和规范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中共赣州市纪委 赣州市监委<关于在防汛抗洪工作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试行)>》、《赣州市水库除险加固及防汛抗洪工作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试行)》、《赣县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责任制。 防汛抗旱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合理调配利用水资源。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设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设在镇党政办。当水旱灾害发生后,并启动应急响应,镇防指作为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镇防汛抗旱指挥组织机构
总 指 挥:刘海云(党委书记)
邹海燕(镇 长)
副总指挥:罗才慧(常务副镇长)
王明生(武装部长)
李明福(政法委员)
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所长、人武部、自然资源所、水利站、民政所、农技站、供电所、卫生院、横溪中学、王母渡中学、中心小学等组成
镇防指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保安、救护、机动等7个工作组和1支抢险队。各工作组(队)人员从镇防指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监测组:罗才慧为组长,何军、谢丽为成员。
信息组:钟家铃为组长,林春梅为成员。
转移组:陈志云为组长,胡经亭为副组长,黎军、钟平、谢宗林、戚本良、吴名春、韩常巨为成员。
调度组:李群为组长,蔡远成为副组长,曾诗宇、刘超、黎军、何军为成员。
保障组:钟家铃为组长,韩瑞云、曾诗宇、刘超为成员。
保安组:李明福为组长,陈云翔为副组长,周磊为成员。
救护组:刘子良为组长,石朝卿为成员。
机动组:付声发为组长,苏腾清为副组长,镇护林员为成员。
抢险队:王明生为组长,黄滨滨为副组长,刘淑华、何邦亮,镇民兵应急分队为成员。
(三)镇防指职责
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督促辖区内各地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接到强降雨预报后,负责通知各地做好防御工作和避灾准备。当水旱灾害发生时,负责及时收集掌握汛情、旱情和灾情并及时上报,负责组织灾民转移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型防洪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水利技术指导,汛期对防洪工程的巡查和河道涉河建设管理。协助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及防汛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开展防汛抗旱的宣传工作,将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等有关知识的宣讲深入村、组,增强村民的防汛抗旱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
(四)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信息收集、传达,组织协调各部门或单位防汛抗旱工作。
农技站: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民政所: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预备役人员执行重大抗旱任务。
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减轻季节性缺水,合理调度水资源,解决好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适时向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全镇蓄水及缺水情况。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抗旱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林管站:负责做好退耕还林、种草养畜,保持生态平衡和小气候的良性循环,做好林业干旱灾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提供灾情信息,实施林业抗旱措施,减轻旱灾损失。
卫生院:负责受旱灾区的卫生防疫,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灾区,负责人员的救护、治疗和转移。
派出所:维持辖区正常秩序,确保抗旱设施正常使用及救灾物资安全,防止各种纠纷。
自然资源所:负责抗旱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抗旱救灾工作信息。重大旱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财政所:紧急提供抗旱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抗旱资金安排、拨付。
供电所:负责保障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并保证灾后电力设施的抢修。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赋予的任务。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建防汛抢险抗旱救灾队伍,检查维护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储备足够的防汛抗旱物质,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保证通信、道路畅通和电力供应。
(二)气象预警
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发生时,镇防指通过电话、手机、微信或召开相关会议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当预报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提早预警,通知各村、各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三)当河道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时,水库、大塘接近设计洪水位时,水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镇指挥部可视情况,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当河道提防和水库遭遇特大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导致出现重大险情时和溃坝时,工程管理单位要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和立即向危险区域预警。
(四)山洪灾害预警
自然资源所具体负责山洪灾害的检测防治工作,联合水利站制定完善本镇山洪灾害预案,确定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范围和群众转移方案,及时预警预报。
(五)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当接到台风暴雨影响的信息时,镇防指及时将信息向各村和社区发布,同时,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来临的信息。
(六)干旱灾情预警
镇防指及时掌握旱情,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旱灾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向社会发布旱情信息。
镇防指根据专业监测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经实地了解情况后,按照汛情或旱情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和危害程度,经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发布预警信息。
根据汛情或旱情的等级、紧急程度和严重性,预警发布级别分为4级,从轻到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代表可能发生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4个级别的汛情或旱情。
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汛情或旱情的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发布后,需要变更预警内容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汛情或旱情由镇防指统一发布。汛情或旱情预警公告的发布可以使用广播、闭路、通讯网络、警报器、约定警报信号和组织人员逐户逐人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
镇防指是受理各村(居)、单位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汛情或旱情的责任主体。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支援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汛情或旱情的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二)应急处理
发生或即将发生汛情或旱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汛情或旱情级别之前,由事发地村干部在事发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4.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分析评估,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三)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在镇防指接到事发地村先期处置人员的报告后1小时内,根据汛情或旱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确定汛情或旱情的级别,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级次采取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队伍在镇指的统一指挥下,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和高尚品质,及时、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疏散群众、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四)应急结束
镇防指确认汛情或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得到指挥长的撤离指令后,统筹安排,撤离应急队伍,解除预警和应急措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做好汛情或旱情的现场清理,致伤、致残、死亡人员的补助和抚恤,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灾后重建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
(二)总结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对汛情或旱情进行及时的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按要求报送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六、奖惩
(一)表彰奖励
在处理汛情或旱情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周密、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在处理汛情或旱情中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本预案由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预案进行评估、修订和完善。
八、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赣州市赣县区王母渡镇党政办 2023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