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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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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赣县茅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县区茅店镇政府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抓好征地拆迁、招商兴工、安置区建设、失地农民创业就业、社区建设、党的建设等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1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

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编制数6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全补助事业编制40人;实有在职人数8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0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赣州市赣县茅店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14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13万元其中:财政款收入114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增不减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14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30.1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2.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5.91万元。项目支出269.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增不减;其中:资本性支出269.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增不减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4万元;资本性支出215.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1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143.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1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9.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6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8.5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5.91万元,项目支出269.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增不减,其中:资本性支出269.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我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74.3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5.03万元,减少36.1%原因是减少日常开支、厉行节约。

其中办公及印刷费22万元、差旅费4.1万元、会议费5.3万元、福利费2.1万元、日常维修费4.7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2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以及其他费用。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1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69.4万元;

   1)项目概述:为建立稳定、完善的村级管理费长效机制,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运行高效,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不再缴纳各项提留统筹,为保障村级运转省财政核定村级管理费。

   3)实施主体: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1、建立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2、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3、村干部工资按月按时全区统一发放。

   5)实施周期:2021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全年安排村级管理费269.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加强村干部领导能力建设,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改善农村村民的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7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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