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带领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发展,立足脱贫攻坚、实现精准扶贫,大力实施项目牵引战略,实现了农业产业增效、基础设施扩容、社会稳定和谐。
2.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和同级党委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3.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等行政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9个,包括: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财政、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民政、计生部门、水保、广播。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70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46人;年末实有人数90人,其中在职人员77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13 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332.4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 4,312.40万元,较上年下降 58.8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99.65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312.40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4332.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312.40万元,较上年下降58.8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6199.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历年结转下年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48.11万元,占26.5 %;项目支出3,164.30万元,占 7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98.62万元,决算数为43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94.3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09.02万元,决算数为114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1.92 %,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0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减少299.54万元,降低36.77%。主要原因是:商品与服务支出减少。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1 万元,决算数为30 万元,完成预算的73.17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 13.3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0万元,决算数为 15万元,完成预算的75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 23.37%。主要原因是:国内接待费减少4.4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万元,决算数为 15万元,完成预算的 7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4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0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8.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562.66万元,较2017年增加95.18 万元,增长20.36 %,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15.02万元,较2017年减少176.72 万元,下降52.23%,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0.43万元,较2017年增加 61.65万元,增长 702.16%,主要原因是:生活补贴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