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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阳埠乡敬老院院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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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2.有奉献精神,热心敬老工作,热爱养老服务事业。

3.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2018年3月1日)。

5.高中以上文化(含高中、中专)。

6.家住在本乡,并经所在乡党委、政府推荐。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510日至515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阳埠乡民政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持有效证件报名,不接受电话和函件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各1份)。填写《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岗位报名人数不少于2人。   

4.资格审查:报名时原则上报名对象按12的要求进行,并由区民政局和乡政府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核实。

5.考核招聘:通过德、能、勤、绩、廉综合考评,择优招聘。

(二)体检:组织入闱人员体检。

(三)聘用: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一周后,不影响其聘用资格的,由区民政局和乡政府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政审公示举报核实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则按审查情况依次替补。

四、待遇及管理

1.实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区民政局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三年期满,经区民政局和乡政府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敬老院院长定编定岗不定人,被聘人员实行协议工资,聘期内每月基本工资2200元,工资补贴每月300元,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被聘用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或已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赣州市赣县区阳埠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