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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60亿元!支持江西这六类重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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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正式印发了《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点击文字查看),同时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按照“一件实事一个方案”原则,印发了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标志着2024年民生实事正式启动。为更好地宣传民生实事,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确保受惠群众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即日起,我焦10件民生实事,逐一介绍政策具体实施方案内容


今日刊发《关于“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


为办好“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民生实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全年增加安排担保基金6000万元。
    (二)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50%以上。
    (三)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
    (四)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六类重点群体)等使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就业。
    (五)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招募选派大学生志愿者赴乡村振兴一线开展志愿服务,确保在岗服务大学生志愿者不少于1000名,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为乡村振兴注入青年人才力量。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
     1.创业担保贷款。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退捕渔民);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②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人员。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①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②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及以上的小微企业。
    ③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2.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二)服务内容
1.按照项目归属地原则,由当地人社部门通过担保基金向银行担保或向银行推荐的方式,帮助符合条件且需要资金扶持的创业个人或小微企业,向银行获得一定额度的融资,缓解融资难题。依据现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个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00BP,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围绕乡村振兴实施要求,为大学生志愿者设置服务乡村建设、乡村社会治理、乡村教育、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等五类岗位。
(三)服务标准
    1.创业担保贷款。
    (1)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创业: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
    (2)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
    (3)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贴息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2年。
对上述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4)对稳定创业经营、及时还本付息的六类重点群体,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后,省与市县财政按照贷款金额给予一定稳定创业补贴。
    2.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选拔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特定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经历;有志于服务乡村振兴,自愿到乡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身心健康,符合乡村振兴计划体检及心理素质要求,具有胜任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志愿者到岗之前须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志愿服务经历、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三、实施步骤

(一)创业担保贷款
    1.筹划准备阶段(2024年1-3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将2024年任务分解下达至各设区市。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依据全年任务,下达各金融机构年度工作目标。
    2.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12月)。各设区市按照责任分工和支出责任划分,及时安排贴息资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民生实事开展进度滞后的设区市进行通报督导。
    3.验收评估阶段(2024年12月)。通过全省创业担保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核实并汇总各设区市“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见附件)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1.筹划准备阶段(2024年1-4月)。
    1-2月,制定实施方案。团省委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实施方案。
    3月,确定服务岗位。以设区市为单位统计上一年度延长服务期志愿者人数,申报本地区实施规模和服务岗位。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省项目办”)根据全省延期志愿者人数和服务岗位申请数量,研究确定全省服务岗位设置和新招募志愿者人数,确保延期志愿者和新招募志愿者总人数不少于1000人。
    4月,开展宣传动员。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广泛开展乡村振兴计划招募宣传,让广大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方位了解乡村振兴计划情况,踊跃报名参加。
    2.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10月)。
    5-6月,选拔招募志愿者。组织高校毕业生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在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报名表后,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提交至所在高校项目办审核。省项目办指导高校项目办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签订招募协议书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7-10月,集中培训、派遣和补录。组织志愿者参加省项目办举办的乡村振兴计划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市、区)项目办集中组织本县志愿者开展志愿者岗前培训。由服务县(市、区)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县(市、区)项目办应在8月前逐级报送至市项目办、省项目办,省项目办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于9-10月进行选拔补招。
    项目实施期间,联合实施部门按照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职责分工落实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乡村振兴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3.验收评估阶段(2024年11-12月)。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核实我省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在岗服务情况。面向服务单位调查了解志愿者工作情况,开展成果验收。


四、资金安排

    (一)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各级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统筹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提升个人或小微企业申领创业担保贷款便利度等相关工作。省级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安排六类重点群体稳定创业补贴。
    (二)参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标准,按照每名志愿者每年不低于4.6万元标准保障,主要包括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志愿者社会保险、志愿者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体检费、交通补贴等。项目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3:7分担,其中西部政策延伸县按4:6分担,市县财政负担比例由各设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责任主体

(一)创业担保贷款
    1.部门责任领导。
    叶志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郭锦亮  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2.牵头单位责任处室。
    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金融服务处,责任人:程波财;经办人及办公电话:邹峻,0791-86383583。
    3.配合单位责任处室。
    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处,责任人:黄望彦;经办人及办公电话:万里骅,0791-87287617。
    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责任人:张婷婷;经办人及办公电话:罗伟,0791-86611627。
    4.实施主体。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1.部门责任领导。
    邱  凌  团省委书记
    汪立夏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叶志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吴国昌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2.牵头单位责任处室。
    团省委志愿服务和社会联络部,责任人:孙蔚;经办人及办公电话:张霞,0791-88910812。
    3.配合单位责任处室。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社政处),负责人:陈宗文;经办人及办公电话:肖礼偆,0791-86765057。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负责人:贾骏;经办人及办公电话:饶国红,0791-86386386。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负责人:黄文;经办人及办公电话:刘凯,0791-86232118。
    4.实施主体。
    各市、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


六、完成时限

(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2024年12月底前。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2024年10月底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协同联动,推进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组织领导,统筹开展乡村振兴计划项目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同级团委负责项目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为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政策、人员和资金保障。各地团委负责乡村振兴计划项目具体实施,教育、财政、人社、农业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实施好西部计划。
(三)强化科学管理
各地要规范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确保贷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各地项目办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乡村振兴计划日常服务管理,落实服务单位管理责任机制,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抓好志愿者年度考核,确保项目服务水平。
附:各设区市“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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