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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埠乡深化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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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印发《阳埠乡深化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圩镇各单位:

现将《阳埠乡深化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内容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赣县区阳埠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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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埠乡深化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积分制、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强“勤廉村居”建设,根据《赣州市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工作的通知》(赣市村治办字〔20232)及《赣州市赣县区关于深化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深化我乡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广运用积分制

实践证明,推广运用积分制能较好地解决乡村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我乡要进一步研究总结提升,逐步扩大覆盖面,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运用好积分制,不断增强基层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行动自觉,推动乡村治理由“要我管”向“我要管”转变。到2023年底,我乡要至少20%的行政村实现积分制管理;2024年底,至少50%的行政村实现积分制管理;2025年底,全乡有条件的行政村实现积分制管理全覆盖。

()科学设置积分内容。围绕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定符合实际的积分内容,采取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措施。正向积分可围绕爱党爱国、学法守法、乡村建设、环境卫生、家庭美德、移风易俗、公益慈善、乐于奉献、兴业致富等来设置。负向积分可围绕道德失范、邻里纠纷、恶意上访、子女辍学、参与赌博、乱搭乱建等来设置。同时,与时俱进适应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根据群众意见、地方特点、阶段性工作重点(如支持宅改、发展粮食生产等)等,适时优化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将积分管理理念融入到基层管理各个环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切实扩大积分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原则上在当地行政村长期居住的村民都可纳入积分制管理。要将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环节交由群众商定,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和建议,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积分制的制度设计,确保积分制符合农民群众意愿。要制订易于掌握、利于参与、便于操作的流程,避免因具体实施的程序过于复杂影响群众参与积极性。

()有效规范积分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在积分内容设置、申报审核等各个环节要履行相关民主程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设置积分制惩罚措施不得侵害农民合法权利,不得剥夺农民依法享有的政府补贴和集体经济收益等。各行政村以村“两委”为管理主体,发动群众组建积分制定小组、积分评议小组和监督管理小组等积分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积分内容设置、评定分数、表彰奖励和监督管理等。

()广泛拓展积分运用。要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的原则,发挥好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要注重积分结果运用,依托现有的乡村超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建立“积分超市”,开展积分兑换物品,同时探索将积分结果逐步与评先评优、信用体系、干部考核、入党、子女入伍、公益性岗位竞聘等挂钩,推动积分在各领域的广泛运用。

()强化工作运行保障。要建立健全人员保障机制,指导行政村创建以村“两委”为“指挥中心”、村民理事会为执行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积分日常管理的工作体系,确保有人办事。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地方财政奖补、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等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增加资金投入。

二、因地制宜落实清单制

推广运用清单制,是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式。各乡镇要加快建立健全村级“三务”公开、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村级事务、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等5项清单制度,通过梳理编制清单、建立运行规则、完善监督评价机制等措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五项清单制度要在6月底前全面建立。

()村级“三务”公开清单。建立村级“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清单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完善村级“三务”公开制度,统筹推进村级“三务”公开事项清单工作,做到公开设施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全面梳理涉及“三重一大”等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包括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级建设和招投标管理事项、村级“三资”管理事项、救助救灾事项、惠农服务事项、基层组织管理事项、村级印章管理事项等,制定村级权责流程图,以清单形式列明履行各项权责所需资料等,提升权责事项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公共服务清单。建立公共服务清单,统筹梳理公共服务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形成《农村公共服务事项指南》。参照《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聚焦基层医()保、教育、就业、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重点事项,建立以服务单位、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及村级权限等内容的村公共服务目录。探索建立“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机制,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按照“公共服务最大化、办公场所最小化、社会效益最优化、服务形式开放化”标准,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村级事务清单。建立村级事务清单,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工作,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将农村民生和乡村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职责体系,把村级组织从村级行政事务中摆脱出来,回归服务农民群众、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主责主业。将村集体农业水利设施等生产、生活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村级事务清单,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

()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清单。要建立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清单,加快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将遏制农村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现象列为重点内容。将红白理事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的运行情况、村庄制定的村规民约和村民践行承诺情况、婚嫁彩礼数量、红白事宴请消费和道德红黑榜等事项纳入建设清单。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支持村民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强化保障措施

()加强党的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广运用积分制和清单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各行政村开展运用积分制和清单制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要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完善“乡镇党委一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组织一网格员(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架构,确保通过实施积分制和清单制能达到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乡村治理水平的效果。

()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组织、宣传、政法、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推广运用工作走深走实。

()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发挥基层村民议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民小喇叭、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结合送科技下乡、送文化下乡、文艺节目巡演活动、网格活动、农业大讲堂下基层宣讲活动及村民(代表)会议等多种形式推介宣传积分制、清单制积极意义,千方百计扩大农民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要积极发挥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在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引领作用。要深入总结推广在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成果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好典型经验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定期调度推进。要建立健全乡村治理工作调度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调度掌握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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