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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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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是区委、区政府基层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区委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镇、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镇、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编制数5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全额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数55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全额事业27人;退休人员25

第二部分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710.14万元,其中结转和结余40万元,较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4710.14万元,较上年减少10.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及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4710.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710.14万元,较上年减少10.88%;年末结转和结余4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及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的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0.14万元,决算数为471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5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3.68%,比上年增加199.2万元,上升44.7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2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51%,比上年下降14.9万元,下降17.29%;卫生健康支出28.82万元,占决算总额的0.6%,比上年下降15.18万元,减少34.5%;城乡社区支出867.6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8.42%,比上年增加484.9万元,增长126.68%;农林水支出2778.14万元,占决算总额的58.98%。比上年增长1104.64万元,增长78.5%;交通运输支出74万元,占决算总额1.57%,比上年增加74万元,增加100%;住房保障支出41.69万元,占决算总额0.89%,比上年增加41.69万元,增加1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元,占支出总额2.03%,比上年增加96万元,增加100%,其他支出6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44%,比上年增长51万元,增长300%;上年结转40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495.54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0.52%,比上年增长77.08万元,增长18.42%;商品和服务支出328.2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6.96%,比上年减少219.59万元,减少40.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0.37%,比上年下降4.4万元,下降1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371.96万元,比上年减少874.97万元,减少20.6%;资本性支出456.9万元,占决算总额的9.7%。比上年增加424.9万元,增长132.7%;上年结转4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28万元,比2018年减少219.58万元;下降40.08%。主要原因是:严格开支,压缩经费。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8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9万元,与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10%。三公经费决算减少原因: 按照中央规定我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1.2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7.86%,比上年减少125.04万元,增长12.9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5.54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0.52%,比上年减少16.2万元,减少3.1%;商品和服务支出328.2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6.97%,比上年减少529.42万元,减少61.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0.37%,比上年下降4.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压缩开支。

八、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镇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组织对财政所、计生所、民政所、国土所、林管站、水利站等部门进行了绩效自评。

组织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自评。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设备无。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公开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