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是区委基层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区委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解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
编制人数小计6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人,事业编制人数40人。实有人数小计9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4人,行政在职人数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6人,遗属人数小计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06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吉埠镇敬老院建设项目,项目金额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06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吉埠镇敬老院建设项目,项目金额较大,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94.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9.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8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7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动,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5元;卫生健康支出3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4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06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吉埠镇敬老院建设项目,项目金额较大。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9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94.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9.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8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7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动,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2.8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9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9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为:有新招录人员。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11.5万元、福利费3.9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5万元、差旅费4.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59万元、公务接待费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7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8.43。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 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2024年乡镇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2024年乡镇转移支付项目
⑵立项依据:年初预算批复
⑶实施主体: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
⑷实施方案:满足乡镇基本开支需要,有效配置资源,保障乡镇工作正常运行
⑸实施周期:2024年
⑹年度预算安排:133.6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使用财政资金≤133.6万元
数量指标:资金执行率≤100%
质量指标:经费使用合规率=100%
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95%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行政效率有效提高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1.4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开支。
公务接待费7.1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7万元,比上年减0.6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