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圩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化解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防范变量风险, 全面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 将《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赣县区吉埠镇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方案
近年来,全镇上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燃气、危险化学品、自建房、道路交通“三个一律”专项整治等一系列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整改消除了大批安全隐患,有力维护了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进一步化解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防范变量风险,全面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当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执法阶段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各行业 领域督导、检查、巡查、调研发现的问题隐患,以企业(场所)为重点,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逐一核查问题隐患整改成效,对彻底完成整改的予以确认,仍然存在问题隐患的予以再次督办,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本年度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问题隐患增量,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执法走深走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攻坚范围。对全镇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全覆盖“动态清零”,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执法目标任务,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重点为:2022年以来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巡查以及综合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市级以上各行业管理部门执法检查或者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省、市督办的道路隐患、消防火灾隐患;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三个一律”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农事活动有限空间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二)攻坚重点。危化领域,重点围绕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全链条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治。突出生产储存使用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危化品运输和废弃处置,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等方面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清零;同时,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发现问题隐患整治清零。工贸领域,重点围绕电气焊、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使用等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治,深入开展检维修、公辅设施等非正常生产环节发现问题隐患整治清零。道路交通领域,重点围绕“人车路企”等四个方面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攻坚,突出省、市、区督办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的平交路口安全设施等重点部位隐患整治清零。建筑施工,重点围绕深基坑监测、边坡支护、高处作业、塔吊作业、机械安装与拆卸、脚手架搭拆、吊篮施工、高大模板吊装、施工围墙、临建板房等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治清零。城镇燃气,全面梳理“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6个方面发现的事故隐患清零。消防领域,重点围绕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敏感特殊、混合生产经营等三类场所发现消防问题隐患的整治清零。突出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八个方面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隐患整治清零。特种设备领域,重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厂区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发现问题隐患整治。突出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的违法行为,城镇燃气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发现问题以及使用报废气瓶发现问题隐患清零。校园、商贸、民爆、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公路施工、电力、能源、农事活动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本次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全面抓好本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确保发现各类问题隐患全面彻底清零。
三、实施步骤
此次隐患清零攻坚行动作为全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门精准执法阶段的具体抓手,由镇应急办负 责此次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各村(居)、圩镇各单位要成立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小组,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工作。此次攻坚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汇总认领阶段。(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
各村居、圩镇各单位按照统一安排,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区级以上2022年以来国家、省、市、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路段)所涉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汇总认领;并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台账。
(二)全面核查阶段。(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推动原则,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执法要求,各村居、圩镇各单位要按照问题隐患全覆盖要求进行全面核查,将梳理汇总的问题隐患反馈至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全覆盖自查,指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所涉问题隐患全面整改到位。核查期间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对反馈问题隐患屡查屡有、虚假整改、久拖不决的或者在核查中仍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予以立案查处,从严从重执法处罚。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30日)
镇应急办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对问题隐患整改走过场、整改不彻底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对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大量问题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即:一律采取停业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对不认真整改、虚假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断强化“红线意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严密防范和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各村居、圩镇各单位要把此次问题隐患整改攻坚行动当成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第三阶段精准执法的一项具体任务。攻坚行动期间,各村居、圩镇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调度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同时,要加强问题隐患整改指导帮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各类问题隐患,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具体整改时限,特别是要督促企业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