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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芫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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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现制定石芫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关于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村(居)委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富裕新石芫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结合全实际,各站所办、各村居)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安全风险,主动作为,切实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负责对本辖区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落实。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的基础上,重点要突出“五个方面”内容: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并对各类风险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对标自查自改。专项排查整治期间,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其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全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并将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上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2.切实强化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和技术支撑。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任务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购买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安全风险,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确保隐患治理科学高效。

3.切实加强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深刻吸取近年各地违规动火等特殊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严格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防风险研判不到位、审批管理不严格、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对辖区(行业)内从事电焊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外地取证或无证开展电气焊作业人员情况,加强培训教育。

4.切实抓实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管控。要明确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租赁承包各方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责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5.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和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全面推行无脚本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并结合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

(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点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 等重点车辆,高中风险运输企业和驾驶人,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滚动排查道路风险,推进高、中风险及重点风险隐患路段整治动态清零,对“人车路企”全面加强管控。

2.消防安全方面。重点紧盯家具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重点场所以及“厂中厂”等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消防“生命通道”占用堵塞、电动车室内停放充电、违规设置易燃可燃彩钢板等致灾致死因素。

3.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警示标志设置等“三类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未批先建、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问题和违法行为。

4.城镇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违规占压,违规设置气瓶间,餐饮场所违规使用放置气瓶、擅自安装气化设备和敷设管道,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等问题。

5.农业生产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农业机械,果园肥料发酵池、养殖场化粪池、储存池、沼气池,生产生活所涉的窖池、水井,以及农村建房开挖的孔桩等有限空间存在的隐患,强化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阶段安排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制定印发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6月至7月)。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8月至11月)。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谋划,5月下旬前完成全面动员部署。

(二)强化统筹考核。我乡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年各类考核重点。对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的村(居)委会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鼓励,对被通报批评的进行扣分。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群、村务公开宣传栏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类媒介作用,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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