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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洛乡202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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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洛乡202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长洛乡环境面貌,努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工作。特制定202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更高标准、 更高水平,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 总要求,紧密结合我乡实际,紧盯城乡环境整治短板弱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通过集中行动,努力打造与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交相辉映的城乡环境。

二、主要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工作, 强弱项、补短板、攻难点,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发展,迅速改善城乡面貌,迅速提升城乡环境治理综合水平, 大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整治

1.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按照城乡统筹、分类减量、放管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建立完善由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监管的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工作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常效化。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2.整治重点区域环境卫生。一是以“二线四边”(公路沿线、河道沿线,村周边、院校周边、景区周边、矿区周边)区域为重点,对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院内杂物进行清理,禁止乱堆、乱放、乱倒垃圾,拆除露天暴露垃圾池。二是整治村庄卫生。不断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实行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无积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卫生死角。实行村民定点投放垃圾,严禁乱倒乱扔垃圾、乱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自觉维护村庄卫生。三是整治圩镇沿街店面卫生。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做到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依法对沿街商铺乱扔乱倒垃圾现象加大处罚。

3.整治机关单位环境卫生。围绕“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争创清洁卫生机关”这个主题,在全乡机关单位全面开展“人人动手•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坚持经常性开展灭鼠、蚊、蝇、蟑螂活动。做到室内窗明几净,楼梯、走廊、天棚墙壁洁净,无墙皮破损脱落,厕所内清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异臭味;做到道路硬化平坦,整洁卫生,机动、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无占道;做到院内栽花种草,绿化植物定期养护,无死树,无种植农作物,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密闭清运,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规范设置,定期保洁和维护;做到路面、绿地、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环境整洁。达到净化、美化、绿化、硬化、亮化“五化”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4.完善乡环卫设施建设改造。按上级计划及要求建设垃圾处理场,改造和新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更新和添置环卫设施等,推进厕所革命。

5.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乡整治办将采用明查暗访、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等方式,逐项、逐个开展各村及各单位环境整治督导检查,督查考核内容:1、村庄整体垃圾存量情况,2、保洁员上岗及业务知晓情况,3、村干部参与管理情况(微信群图片发布、与保洁公司对接情况),4、资料上交情况。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排名,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且得分低于90分的村,由乡主要领导约谈行政村书记并全乡通报批评,连续三次倒数第一且得分少于90分的村,该项工作年终绩效考核排名倒数,并取消村书记、主任个人全年评先评优。实行乡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满意度与承包企业绩效资金挂钩。

(二)环境秩序整治

1.农贸市场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合理规划建设、提升改造农贸市场。特别加强对家禽宰杀和水产品摊位的卫生管理,做到划行归市、流商归摊、坐商归店,杜绝市场外溢现象。

2.广告店招整治。一是依法拆除违规设置或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加强户外广告日常检查管理,确保安全、美观、完好;及时清理乱吊挂、张贴广告。二是按照“一店一招”和“美化亮化”的要求,对已有店招牌匾,特别是影响容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牌匾进行集中整治,达到整齐、协调、美观、安全。三是按照“同一街道或地段的商业店铺牌匾,高度一致、宽度一致、风格款式协调”的要求,对新设店招牌匾在设计、制作、悬挂时加以规范和指导,确保各路段店招牌匾相对规范统一。四是加强对店招牌匾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发现污损、锈蚀、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要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要予以拆除更换。

3.杂乱线缆整治。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规范户外线缆架设,清理整治户外架空线缆违章乱架行为,归并整理杂乱无序线缆,消除低垂松垮线缆,整治美化线缆架设形态。通过杆路合并,架空线路梳理以及新建、改扩建道路线路“上改下”等综合手段实现弱电、强电线缆有序、整洁和美观,着力改变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空中蜘蛛网”现象,全面改善和提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4.占道行为整治。整治各种非法占道行为和现象,街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随意占道乱停车、乱堆物、乱摆摊、乱开挖(搭建接坡)、乱竖牌等“六乱”。

5.违法建设整治。坚持“打早、打小、打露头”,严管严控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实行“零容忍、零增量”,做到发现一起,依法强制拆除一起。整治农村超高超大建房行为,从严控制农房建筑体量,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一般不得超过三层,确保农村超高超大建房“零增长”。

(三)“美化”行动推进

塑造乡村美行动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因地制宜,随形就势,充分尊重村庄现状格局,有效利用已有农房、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等资源禀赋,统筹考虑山、水、田、林、路等生产生活要素,尽可能保留村庄原始风貌。

(四)基础设施维护

1.圩镇设施维修。及时修复车行道、人行道、路灯、排水沟、井盖等市政设施,修复、更新破损路名牌,新建贯通道路同步完善交通标线、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

2.园林景观管护。加强园林绿地管养、广场、旅游景点设施维护,强化公共建筑亮化提升改造和设施维修管养,打造舒心宜人的休闲娱乐环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认真组织实施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广播和微信形式,立体式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全民卫生日”、“垃圾不落地乡村更美丽”、“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深入挖掘先进典型,营造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工作氛围,形成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督查考核。乡整治办及环卫所要不断提升督查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统筹协调,严格控制总量,改进方式方法,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对存在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给予警告或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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