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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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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 抓好殡葬工作; 管理城乡救灾救济、救灾捐赠、社会福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的工作。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长洛乡人民政府民政所
办公电话:0797-4526019
联系人:赵志坚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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