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云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
2.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乡风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1、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机构共8个,包括: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财政、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水保、民政、计生部门。
2、人员情况:编制数5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全额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数72人,其中:在职人数53人,包括行政人员22人、全额事业31人;退休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0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1053万元;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5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0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053万元;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万元,占 36.08 %;公共安全支出50万,占4.7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 万元,占 0.7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万元,占12.6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9万元,占4.65%;城乡社区支出59万元,占5.60%;农林水支出275万元,占26.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占9.4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3万元,决算数为1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0万元,决算数为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50万,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万元,决算数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万元,决算数为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万元,决算数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5万元,决算数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6年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6年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公用经费共计237.5万元,其中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30万元、咨询费15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电费3万元、差旅费9万元、会议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劳务费5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2016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6.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镇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涉及资金27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万元。
组织对财政所、计生所、民政所、国土所、林管站、水管站、水保站等部门进行了绩效自评。
组织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6年五云镇人民政府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