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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赣县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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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赣县区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申报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赣县、法治赣县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化机构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

1.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全面完成我区机构改革任务,设置23个政府工作部门,及时制定了政府部门“三定”方案。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和执法力量改革,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发了“三定方案”。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截止12月底,区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可办率达到90%以上,“一次不用跑”、“就近办”可办率超过50%。区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率达到90%12月底,区级实现10项以上多部门办理事项“一链办理”。不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已完成“赣服通”县厅建设、实现126个以上本地事项“掌上办理”。深化“减证便民”改革。梳理并公布了《赣县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证明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再减少60%以上。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全覆盖全流程的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制定了具体管理措施。压缩重点事项办理时限。我区实现审批时间政府投资房屋类77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民用建筑类6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类76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63个工作日(含中介所需时间),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中小型项目35个工作日,按要求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政府代办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信用联合惩戒。多措并举拓宽政务公开平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打造公开透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用赣县”建设,进一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使用,按照“双公示”要求压实成员单位的平台管理使用责任。健全信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二)坚持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系列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规范我区合法性审核工作。对涉及区政府议题、合同、重大事项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加强顾问律师的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省司法厅批复区司法局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公职律师4名。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落实。全区36个行政执法单位重新制定了“三个办法”、“四类文本”、“五个清单”,同时,制定了《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等配套办法文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城管、农粮系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解决多头执法问题。推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2.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动态调整抽查事项,2019年机构改革合并完成后,我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职责单位28个,通过动态调整,2019年全区双随机抽查事项221项,检查人员566人,检查对象4154个。建立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在赣州高新区、梅林镇、江口镇等设立了35个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同时组织律师赴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

3.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2019年重点对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产品质量与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政执法监督,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多个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制定了“两法衔接”工作细则,区检察院在水利局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设立了专门的检察室,增强了打击犯罪的工作合力。

4.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决定、监督”环节,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依法治理

1.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区综治中心设在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集户籍、出入境、综治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等一体,法援、公证、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同时进驻。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改造和新建视频监控点3033个、智能高清卡口8套。认真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2.扎实开展普法活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实施“法律六进”活动,及时组织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扫黑除恶文艺汇演等重大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乡镇、单位还结合职能认真开展了环保日、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形成了经常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集中开展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及第二个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124日当天,30余家区直单位在灌婴广场隆重开展了2019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举办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文艺汇演活动,并进行了网络直播。更新62台公益媒体机播放内容,滚动播放“12.4”宪法宣传海报及微视频《我与宪法》;在“12.4”当天向广大群众发送35万余条宪法宣传短信,向群众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各乡镇结合实际,认真实施宣传活动方案,利用“宪法宣传周”在人员密集的圩镇集中开展街头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

3.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严格实行诉访分离,聘请专职律师每天坐班在区接访大厅接访群众,解答群众法律方面的问题;完善信访“三级终结”制度,开展信访复查13件;落实“访调对接”工作试点,让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配合到位。二是认真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5509人,普通农村“法律明白人”41958人。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选聘首批全区人民调解专家8名,聘期一年。推进个人命名调解室建设。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案件2433件,调解成功2407件,成功率98.9%。四是推进行政调解。全区调解案件总数1158起,其中行政争议案件930件,民事纠纷案件228件,案件类别主要集中在征收补偿、劳资纠纷、山林纠纷等,调解成功1030件,调解成功率88.9%。五是加强援调对接。降低受理门槛,实现“应援尽援”,办理法援案件528件,其中民事310件,刑事218件,调解结案24234件。

(五)申报示范创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我区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制定了赣县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通过示范创建申报,对2015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梳理,有力推动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和原因

一些工作还存在短板,如“互联网+监管”、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仍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日常性监督的手段还不多,力度还有待加大。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专业干部比较缺乏,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稳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重大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乡镇综合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执法监督和培训指导。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增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合力。

五是持续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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