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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南塘镇2019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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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南塘镇2019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保障全区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围绕脱贫攻坚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坚持“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工作方针,精准聚焦深度贫困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提高脱贫质量,巩固减贫成效,充分发挥我镇统筹使用涉农扶贫资金的作用,集中资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实施目标。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以“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扶贫项目为平台,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补齐短板,实现农村基础设施、贫困户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达到全面退出的目标要求。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区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中央和省、市、区各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部门内和跨部门资金,统筹投向精准扶贫。

2.坚持规划引领。根据我镇“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以规划为引领,根据规划科学安排资金。

3.坚持突出重点。按照政府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要求,对整合的资金重点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适度覆盖贫困边缘户。

4.坚持集中使用。对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打破归口管理界限,结合贫困状况和扶贫重点,以突出问题和实际需求为导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5.坚持精准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把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实行扶贫资金投入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方式转变,把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6.坚持合理分配。资金安排充分考虑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基础设施欠账等因素,科学、公正、合理安排使用整合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

7.坚持高效安全。涉农扶贫资金使用要严格项目申报管理,全面落实监管主体,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实行专帐管理和乡级报账制,简化资金报账程序,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二、实施时间:2019年。

三、整合措施

(一)规划衔接。要按照《南塘镇脱贫攻坚规划》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原则上优先实施脱贫攻坚规划,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认真规划脱贫攻坚项目,报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扶贫项目办),镇项目办各村规划的脱贫攻坚项目进行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制定年度实施项目和目标。

(二)整合流程。

(1)我镇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1933.75万元,由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扶贫和移民办)根据区政府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项目批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具体项目见附件)。同时明确每个项目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规模、筹资方式、完成时间、责任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做到对项目精准、精细管理。

贫困户的到户补助项目,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将发放情况表报区扶贫和移民办申报资金拨付。

(2)镇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镇扶贫项目办根据区下达的脱贫攻坚项目计划及相关业务主管理部门汇总申报的贫困户到户补助项目资金量,与财政共同提出资金整合使用意见后,提交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报区政府批准。

(3)镇扶贫和移民办根据区政府项目批复,将建设项目下达到项目实施村组,各村必须严格按照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项目及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确需变更或调整的,须报乡镇项目办及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职责分工

涉农资金整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且复杂,各村及镇直各行业单位要按照“简政放权、权责对应”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

镇扶贫项目办:根据上级下达脱贫攻坚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制定考核办法,对完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等;对纳入整合资金的使用做好分类统计,建立项目库。

镇财政所:与镇扶贫项目办制定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筹措并及时下达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建立统筹整合资金台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行业部门:制定与脱贫攻坚规划相一致的部门专项规划;做好各脱贫攻坚项目可研、立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项目启动及实施工作;负责项目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

各村:按照贫困村一村一规划及贫困户一户一措施,采取缺项补项的方法,积极申报整合资金项目,并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并根据乡级报帐制的规定及时协助拨付资金。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是乡党委政府集中财力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各村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力配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整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资金统筹使用,切实把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抓实抓好。

2.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按本实施方案履行好职责,对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省、市、区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在2019年期间根据镇政府确定的项目和整合计划落实好项目建设,不再另行自主安排项目,确保资金集中统筹使用。我镇务必在年内完成当年下达的项目计划实施,资金的支付使用必须达到97%

3.改进工作方式。各部门、各村要服从于精准脱贫的工作大局,认真研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机制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切实转变思维方式、领导方式、管理方式,积极主动地配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4.严格绩效考评。镇扶贫项目办要对整合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成效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估,实行定期总结和量化评估相结合的制度,切实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尽早彰显扶贫成效。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行业部门、村,在次年度分配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多方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镇扶贫项目办要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信息要全面公开,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附件:1.南塘镇2019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汇总表

1-1.南塘镇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明细表

1-2.南塘镇2019年“两不愁三保障”项目明细表

    1-3.南塘镇2019年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项目明细表

1-4.南塘镇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明细表

         1-5.南塘镇2019年“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明细表

    1-6.南塘镇2019年“农村公路路面修复项目”明细表


附件:赣县区南塘镇2019年调整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汇总表(2019.11.4)(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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