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帮扶资产后续管理管护,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成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57号)和《赣州市乡村振兴局中共赣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水利局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乡振字〔2023〕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赣州市赣县区水土保持中心清查的南塘镇2021年至2022年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如有意见建议,可于6月15日前向我单位反映。
赣州市赣县区南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