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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塘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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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塘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提高各监管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精准执法水平,全面提升镇党委政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强化镇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保障,实现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内容除省里明确的四个层面30条具体任务外,结合全区、全镇实际,以及近年来全市各类事故教训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落实。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的基础上重点要突出“五个方面”内容: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并对各类风险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对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期间,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其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全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本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将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2.切实强化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和技术支撑。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购买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安全风险,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确保隐患治理科学高效。

3.切实加强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深刻吸取近年各地违规动火等特殊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4.切实抓实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管控。要明确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租赁承包各方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责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5.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和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1),全面推行无脚本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并结合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

(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细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分管领导和行业管理的站所单位负责人要结合本行业突出事故风险和我镇实际,细化专项整治方案。分别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燃气、自建房、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校园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普遍认知,明确重点检查事项

2.全面督促企业履职尽责。各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分管领导和行业管理的站所单位负责人要分行业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集中述职会或者约谈会,督促企业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要实行常态化提醒制度,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车辆驾驶人等全覆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对企业进行处罚外,也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3.全面建立挂牌公示制度。全面摸排掌握生产经营单位概况和从业人数、主要风险、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明确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按照企业监管层级,制作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将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样式见附件1),已有公示牌的行业领域按本行业规范设置。各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的安全包保责任人(挂点责任人)要深入包保(挂点)场所、企业、路段开展督导督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4.严格事故隐患执法检查。在企业全面自查基础上,通过组织专项执法、专家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对企业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屡查屡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成事故处理,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甚至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给予顶格处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参与,对隐患整治不力的企业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典型执法案例坚决予以曝光。

(三)党政领导和属地责任落实方面。

1.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各村、圩镇各单位要迅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整治期间,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推动出台安全生产重大制度措施,主要负责人至少开展1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场督导;分管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同时,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将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2.压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面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限期闭环销号管理(见附件2)。要加强隐患整改过程监督,加大力度推进问题整改保质保效。对重大隐患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实行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治理资金,确定治理方案。原则上,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市级督办60天内、区级督办30天内要有实质性进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大举措。各村、圩镇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集中力量、压实任务,深入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针对当前薄弱环节、突出风险、普遍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圩镇各单位要通过上户、微信、短信电话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类媒体作用,对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考核激励。镇政府将按照“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排名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鼓励,对被通报批评的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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