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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塘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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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塘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全面提升党委政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委、政府部署《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制定南塘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服务,党委政府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保障,实现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镇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良好成效,经研究,成立南塘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曾桑榕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黄天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赖书禄   人大主席

王勇亮   党委委员、副镇长

钟国梁 党委政法委员

华世明 宣传统战委员

曾金荣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彭恭禧   副镇长候选人

成员:派出所、交警中队、市监分局、防保站、林管站、消防队、城管队、各中小学校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居)党支部书记。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站所(单位)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下设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彭恭禧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内容除省里明确的四个层面27条具体任务外,结合全区、全镇实际,以及近年来全市各类事故教训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落实。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的基础上重点要突出“五个方面”内容: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并对各类风险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对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期间,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其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全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本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将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2.切实强化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和技术支撑。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购买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安全风险,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确保隐患治理科学高效。

3.切实加强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深刻吸取近年各地违规动火等特殊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4.切实抓实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管控。要明确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租赁承包各方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责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5.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和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1),全面推行无脚本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并结合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

(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细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分管领导和行业管理的站所单位负责人要结合本行业突出事故风险和我镇实际,细化专项整治方案。分别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校园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普遍认知,明确重点检查事项

(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全面排查整治客运站(含班线)、危桥、公路路基掏空塌陷及山体滑坡点、破损路面、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源头安全事故隐患“歼灭战”;加强省县乡道主干线等重点道路通行秩序管控,突出“两客一危一货 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滚动排查道路风险,推进高、中风险及重点风险隐患路段整治动态清零,对“人车路企”全面加强管控打好公路安全“防控战”。(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各村(居))

(2)消防安全方面。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以下三类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老院等。敏感特殊场所。包括民房、安置点、医院、学校 幼儿园、托育机构和文物建筑、仓储物流场所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重点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全状况以及民房线路老化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重点排查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进楼入户充电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消防队、各村(居))

(3)农业生产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农业机械、果园肥料发酵池、养猪场化粪池、储存池、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农村集中供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立的沼气池,生产生活所涉的窖池、水井,以及农村建房开挖的孔桩等有限空间存在的隐患。(责任单位:镇农技站、各村(居))

(4)燃气安全方面。排查整治燃气门站、液化气供应站等设施;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查看用气安全宣传和入户巡检情况;排查整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行为;排查整治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用气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餐饮场所违规使用放置气瓶、擅自安装气化设备和敷设管道,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等问题。(责任单位:消防队、各村(居))

(5)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加油站等企业安全承诺公告落实不到位、员工培训不到位,动火受限空间等高危特殊作业不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自动化控制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不符合要求,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艺设备设施落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竣工验收后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到位,未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等情况;严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乱堆乱放、堵塞通道,尤其是防火管理不到位,零售店(点)超量储存、在店(点)附近违规试放等行为,坚决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店(点)。(责任单位:消防队、市监分局、各村(居))

(6)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安全方面。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地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防汛办要加强预警,加密汛前巡查,补齐防汛物资;要加快黄屋、小溪地质灾害隐患点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早完工、早见效。(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各村(居))

(7)工贸企业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工贸行业煤气作业、涉爆粉尘、熔融金属、有限空间、外委施工等危险性作业及涉危险区域的重点作业情况;排查涉爆粉尘场所作业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采用防范点燃源措施;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必要的防爆措施。(责任单位:消防队、市监分局、各村(居))

(8)自建房安全方面。要加快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度,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危旧土坯房,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一栋一策,分类进行排危处置,做到房屋隐患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各村(居))

(9)文化旅游安全方面。针对旅游行业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测和维护,严禁带病运行;加强旅游行业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强化旅游景区防火,加强旅游接待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消防队、各村(居))

10)校园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学生防溺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隐患。(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11)食品安全方面。市监分局要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对食品领域内的学校、餐饮店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村(居)包保干部进行日常检查。(责任单位:市监分局、各村(居)、各中小学校)

2.全面督促企业履职尽责。各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分管领导和行业管理的站所负责人要分行业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集中述职会或者约谈会,督促企业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要实行常态化提醒制度,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车辆驾驶人等全覆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对企业进行处罚外,也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3.全面建立挂牌公示制度。全面摸排掌握生产经营单位概况和从业人数、主要风险、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明确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按照企业监管层级,制作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将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样式见附件1),已有公示牌的行业领域按本行业规范设置。各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的安全包保责任人(挂点责任人)要深入包保(挂点)场所、企业、路段开展督导督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4.严格事故隐患执法检查。在企业全面自查基础上,通过组织专项执法、专家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对企业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屡查屡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成事故处理,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甚至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给予顶格处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各村居、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至少报送1起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执法检查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党政领导和属地责任落实方面。

1.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各村、圩镇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整治期间,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推动出台安全生产重大制度措施,主要负责人至少开展1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场督导;分管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同时,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将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2.压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面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限期闭环销号管理(见附件2)。要加强隐患整改过程监督,加大力度推进问题整改保质保效。对重大隐患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实行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治理资金,确定治理方案。原则上,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市级督办60天内、区级督办30天内要有实质性进展。凡属企业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凡属地方主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不予挂牌督办。对区级及以上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视情况给予提醒、督办、挂牌,并建立台账。

3.保障隐患整治资金投入。加大公共安全领域隐患治理资金投入,落实必要的工程性整改措施,实现标本一体化治理,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拓宽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等工作机制,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且查证属实的,依据《江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及时兑现奖励。

四、阶段安排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5月)。制定印发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20236月至7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三)精准执法(20238月至11月)。镇政府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市监分局等圩镇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12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圩镇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5月下旬前完成全面动员部署;要针对当前薄弱环节、突出风险、普遍问题,进一步细化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强化统筹考核。镇政府将按照“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事故的村居(单位),镇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强化舆论宣传。一是通过上户、微信、短信电话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类媒体作用,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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