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三溪乡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访问量:

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政府,有党委办、政府办、农业技术推广站、水管站、广播电视站、计划生育服务所、财政所、民政所等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强三个文明建设,使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1.负责乡农技、农经、农机畜牧、水产动植物检验检疫,乡企业、果业、水利、水土保持等工作;

2.负责乡文化、教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林业行业管理与监督工作;

3.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抓好基层网络建设,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4.负责财政预算和执行工作,负责乡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城镇低保、救灾救济、殡葬改革等工作;

5.负责乡农村劳力转移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6.负责乡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宣传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即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28人;年末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数2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069.88万元,其中结转和结余27.7万元,较上年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20,42.18万元,较上年增长267.47%。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了。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42.18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069.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42.18万元,较上年增长267.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7.7万元,较上年不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43.73万元,占21.73%;项目支出1598.45万元,占78.2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9.48万元,决算数为2,04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22%

按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6.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万元,占决算总额0.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3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5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城乡社区支出1244.7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60.9%,农林水支出369.09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8%,商品服务业支出12.5万元,占决算总额的0.6%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03万元,比2016年减少了42.97万元;降低35.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7万元,决算数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77.0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5.5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万元,决算数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83.7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3.8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规范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万元,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69.77%,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6.68%。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7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23万元,较上年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加上撤县设区津贴提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9.03万元,较上年下降35.45%,主要原因是:精减了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7万元,较上年下降65.9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退休工资在社保局发放,不在单位发放了,缩减了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乡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组织对财政所、计生所、民政所、国土所、林管站、水管站等部门进行了绩效自评。

组织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绩效自评。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

部门决算表

附件: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