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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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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B20918-0203-2020-0148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0-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中小学、幼儿园返校(园)时间确定
访问量:
根据国家、省有关学校开学工作部署要求,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以外其他年级学生返校学习时间安排通告如下:
1.
5月11日
,
全市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非毕业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返校学习。
2.
5月18日
,
小学一至三年级、幼儿园返校学习。
3.
特殊教育学校暂时不返校学习,
具体返校学习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4.
面向高三艺考生、复读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5月7日
后可以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及防控措施方案;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学校防疫标准逐项验收;培训机构要签署安全承诺书,承诺全面落实防控要求;在验收合格、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校外培训机构可向高三艺考生、高考复读生开班。
面向中小学校其它年级学生开展的线下培训,
可在所在地中小学生全部返校学习后,由校外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班。
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