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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江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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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湖江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赣县区人民政府网站(湖江镇)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湖江镇人民政府,邮编:341112,电话:0797-4566021,邮箱:gxhj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湖江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的原则,根据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镇在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工作信息共计70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6条,政府年度工作报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充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经审查受理的申请中,做出分类处理: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回复网络问政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确定了由管家领导分管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为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制定了今年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明晰了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任务落实到人,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

(四)平台建设

针对群众比较关心的脱贫攻坚巩固、民生工程、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我镇充分利用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印象湖江微信公众号、政务微信工作群等渠道,积极探索有效举措。通过细化公开信息,及时发布镇、村、组三级工作动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各项惠民政策和相关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

我镇将严格按照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采取以下措施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立足公众角度,积极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确保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深入细致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把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主动及时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渠道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在信息公开的质量上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广纳群众意见建议,完善公开机制。

    2、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制度。及时将市、区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传达转发,梳理信息内容,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立由党政办主任选取公开信息内容,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进行发布机制。

    3、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好区政府官方网站这一信息主渠道的同时,探索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信息、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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